簡章下載DF6AEFC0-EC74-44FA-AB0B-C535BEF40FCB

一、申請資格:111學年度就讀本縣公私立國民小學,且具備一般智能資優特質及表現之二、四年級學生。

二、簡章索取方式:於111年12月1日(四)至112年1月11日(三)前,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不含國定假日及彈性放假日),截止日當天(112年1月11日)至中午12時。於原就讀學校、本縣特教資源中心或設有資優班之國小(竹林、北成、宜蘭、南屏國小)資優業務承辦處室索取。

三、申請日期及方式:有意願申請者,請參閱簡章備妥相關資料,於112年1月5日(四)起至1月11日(三)止,逕至「宜蘭縣資優鑑定報名暨成績查詢系統」報名(https://aff.ilc.edu.tw/spsco),並完成報名相關程序。

四、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宜蘭縣11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最後修改日期: 2023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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