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在學校任職的老師都會因為使用一些設備,而負有財產保管的責任,這個也是無法避免的事。
自己保持的一個信念就是,當自已因為職務離職時,一定會保管的財產交接清楚再行離職,因為自己不希望,離職之後還一直被問到關於財產的事。
不過也許是學校沿襲習慣的關係,我發覺這一種觀念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有些人離職之後常常財產並沒有移交清楚。也許是每個老師工作上都很忙碌,不清楚自己負責保管的是什麼東西,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問題,也有可能是我自己的問題,並沒有把每一項東西都跟老師解釋清楚,以致於老師不清楚用途,也疏於了解自己保管是哪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