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依據】
【學力相關】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國民中小學–縣市辦理】
【學籍相關】
修正宜蘭縣國民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要點
修正宜蘭縣國民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要點第2、4、5點,刪除第8點
【高中階段相關免學費補助】
依據國教署來函臺教國署高字第1050057230號及教育部103年4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024192A號令修正發布之「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辦理。
為辦理本縣非學高中生申請105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高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免學費方案),檢附非學校型態私立高中及非學校型態私立高職申請補助表各乙份。
非學高中生(無學籍者),申請補助資料及表件請於填寫完成後,自行送至本府教育處課程發展科;另若為新加入者,除前開資料外,請同時檢附補助款匯入帳戶之存摺影本。
相關申請文件電子檔亦可至本專網/資料夾/申請表件區下載使用 (http://blog.ilc.edu.tw/blog/blog/25222/albumid=183700)
如有疑義,請洽本府教育處課發科承辦人蕭老師(9251000-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