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訊息】有關本縣107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訪視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宜蘭縣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本(107)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定於108年3月18日(星期一)至4月19日(星期五)期間進行(訪視時間及地點由本案承辦人另mail通知),請受訪者及設籍學校務必配合訪視時間出席。

三、如有疑義,請逕洽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侯小姐,聯絡電話:03-9255761分機50。

四、檢附本案自評表相關檔案各1份。

宜蘭縣107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自評表(個人)

宜蘭縣107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自評表(個人)

宜蘭縣107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自評表(團體)

宜蘭縣107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自評表(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