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一學期高中免學費開始受理申請,請於107年9月10前將申請表送至宜蘭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

1.請依類別下載申請表填寫簽名後,於107年9月10日前交至宜蘭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俾利申請。(務必填寫完整)

2.具原住民身分者,請主動告知承辦人。

非學校型態-私立高中學費補助申請表

非學校型態-私立高職學費補助申請表

單位:宜蘭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

地址: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宜蘭運動公園-體育場辨公室)

電話:03-9254034  傳真03-9253454

 

造成不便 敬請見諒

106學年度非學習型態實驗教育(個人)學生學習狀況報告書,請於107年9月30日前交至宜蘭實驗教育中心。

1.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20 條:辦理個人實驗教育者,應於每學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提出學生學習狀況報告書,為期三年以上之實驗計畫於計畫結束當學年應併提出實驗教育成果報告書,屬國民教育階段者,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屬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者,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2.106學年度非學習型態實驗教育(個人)學生學習狀況報告書紙本一式三份,請於107年9月30日前交至宜蘭實驗教育中心。(A4紙張,形式不拘,需呈現當年度學習狀況。)

單位:宜蘭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

地址: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宜蘭運動公園體育場辨公室)

電話:03-9254034  傳真03-9253454

擬自107學年度第1學期起與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擬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作計畫之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應先經本府許可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方得與各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7614臺教國署高字第1070064287A號函辦理

二、擬107學年度第1學期起與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擬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作計畫之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應經本府許可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本府審議結果另案函知),方得與學校擬訂合作計畫,並由學校至遲於107725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檢具合作計畫1份(併附光碟1份)函報國教,同時合作計畫一式10需另由學校以副本抄送國教署委辦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教務處協助彙整;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三、旨揭合作計畫參考格式洽學校或至本專網/資料夾/申請表件區下載使用 (http://blog.ilc.edu.tw/blog/blog/25222/albumid=174315)

四、如有疑義,請洽本府教育處課發科(9251000#2651)

重要!!本縣107學年度第一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改為線上申請,有意申請者請於107年4月1日至4月30日至「宜蘭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作業系統」完成線上申請,。

  1. 本府已於107314()14時至16時,假宜蘭縣教師研習中心2樓視聽教室辦理申請者線上操作說明會。

  2. 宜蘭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作業系統網址 https://ylns.ilc.edu.tw/

  3. 即日起至107329日提供申請人測試,330日將清空系統資料,41日開始提供正式申請,請重新註冊並完成線上申請。

  4. 申請計畫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案承辦人課程發展科施主任(9251000#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