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行前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曁本府105年1月7日府教課字第1050003120 號函訂定之「宜蘭縣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本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定於106年3月15日(三)至4月15日(六)期間進行(訪視時間及地點由本案承辦學校士敏國小另以電話通知),請受訪者及設籍學校務必配合訪視時間出席。

三、請受訪者下載輔導訪視表件進行自評,並請於3月10日(五)前將電子檔寄至士敏國小陳曼瑩主任電子郵件信箱cmy@tmail.ilc.edu.tw

四、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案聯絡人

(1)教育處課發科蕭維霆主任,聯絡電話:9251000#2651

(2)士敏國小陳曼瑩主任,聯絡電話:9962342#200

附件:

宜蘭縣105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表(團體).doc

宜蘭縣105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表(個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