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68227A號函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而未取得學籍之學生,得持學生身分證明,比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學生參與技藝競賽相關規定,享有平等參與技藝競賽之權益。
三、承上,有關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而未同時取得學校學籍之學生,其參加「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實施計畫」之報名方式,請於111年9月8日(星期四)前洽詢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北區承辦單位)參加初賽,逾期不予受理;其成績達該單位推薦該校學生參加決賽之標準者,以外加名額推薦,不占學校之推薦名額。
四、旨揭比賽重要概述:
(一)參加對象:
1、全國高級中學普通科之在學學生。
2、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1年級及2、3年級修習學術學程之在學學生。
3、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
(1)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取得學籍者:由設籍之高級中等學校
依規定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並參加設籍學校所舉辦之校內初賽,俾利取得參賽資格。
(2)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未取得學籍者:請逕洽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北區承辦單位)。
(二)初賽:請逕洽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北區承辦單位)。
(三)區域決賽:
1、報名時間:自111年10月11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111年10月13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本競賽之區域決賽,一律採網路方式報名,請逕至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專屬網站(https://service.hgsh.hc.edu.tw/111vocabulary)報名。
2、比賽日期:111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10時。
3、地點: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
五、如有相關諮詢或報名問題等,請逕洽總承辦學校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聯絡電話:(03)545-6611,轉分機1230或北區承辦單位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許組長,聯絡電話:(02)2968-4131分機855。
六、請欲報名者留意計畫及期程,以維護其權益,另事關學生權益,請詳閱旨案資料,並依照期程辦理,另如有未盡事宜,請依照主辦單位規定辦理。
七、後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如有調整活動辦理方式之需要,將即時另案函知。
八、檢附旨案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