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1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50147A號函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而未取得學籍之學生,得持學生身分證明,比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學生參與技藝競賽相關規定,享有平等參與技藝競賽之權益。另依「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第5點規定略以,學生報名參賽資格包括「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其實驗教育計畫課程所屬類型為技術型之應屆畢(結)業學生。」
三、承上,有關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11學年度各類學生技藝競賽」之報名方式如下:
(一)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取得學籍者:由設籍之高級中等學校依規定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並參加設籍學校所舉辦之校內初賽,俾利取得參賽資格。
(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未取得學籍者:
1、由所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採書面方式函報該署進行報名,並由該署通知參賽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資格賽。
2、本資格賽之競賽相關期程,俟五大類「111學年度之各該類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計畫」公告後,另案通知。
3、另為確切掌握參賽學生人數,進而規劃安排專業競賽場地事宜,請欲參賽者於111年5月6日(星期五)前檢附「實驗教育計
畫」及「競賽報名表」(另敘明相關專業領域證明及欲參賽職種)送達或寄達本府實驗教育中心(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侯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
四、如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賽有相關諮詢或報名問題等,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能)精進計畫服務電話:(02)7749-5298、(02)-7749-5689。
五、另配合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發展,本競賽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規劃,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資訊平臺」(https://sci.me.ntnu.edu.tw/)統一公告各類競賽期程之異動資訊,俾利資訊公告之即時性。
六、請欲報名者留意計畫及期程,以維護其權益,另事關學生權益,請詳閱旨案資料,並依照期程辦理,另如有未盡事宜,請依照主辦單位規定辦理。
七、檢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11學年度各類學生技藝競賽報名表」及「群科歸屬表」資料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