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1年宜蘭縣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推動語文教育、培育人才,並鼓勵及支持學生踴躍參賽,爰續增列種子選手參賽資格,另為鼓勵學生踴躍參賽及保障小六升國一或國三升高一之學生的升學階段連貫銜接,進行校內選拔及鄉(鎮、市)初賽時,倘該小六、國三生或準國一、準高一生獲第1名者,得以增額方式參加當年度國中或高中組別縣賽,其名額不受「第8點、競賽方式及競賽員名額」之限制。
三、承上,倘校內選拔或鄉(鎮、市)初賽之第1名為準國一或準高一生時,則由次一名次之在校生遞補參加國小或國中組別縣賽,並請初賽之主辦單位「鄉(鎮、市)公所/學校」函文提供該準國一或準高一生榮獲第1名之證明文件至本府及新學年度就讀學校知悉,並由新學年度就讀學校依規定逕予報名參加縣賽,且不佔原有學校代表名額。
四、競賽相關訊息概述如下(師生硬筆書法項目除外):
(一)競賽日期及地點:訂於111年9月3日至4日假本縣立復興國民中學舉行。
(二)報名方式:紙本送件方式辦理。
1、參與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有學籍者,請洽詢原設籍學校。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且有意參賽之學生,請於111年7月22日(星期五)前檢附以下資料親自或郵
寄至本縣實驗教育中心侯小姐(地址: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參加縣賽,逾期(以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1)111年宜蘭縣語文競賽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報名表。
(2)學生身分證明。
(3)近3個月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務必設籍本縣)。
(4)競賽員著作授權同意書及錄音錄影同意書。
3、領隊會議時間:預訂111年8月22日(星期一)下午2時整假宜蘭市凱旋國小視聽中心召開領隊會議,並辦理出場序抽籤事宜,凡未到之競賽單位者均依會議決議辦理。
五、為鼓勵本縣各級學校推展硬筆書法之書寫內涵,扎根硬筆書法美學,提升硬筆書法學習風氣,爰本縣語文競賽增列師生硬筆書法競賽項目(此為本縣縣賽項目,全國賽並未增列此項比賽,故各組獲得第1名者,不需參加全國賽),本項目分初、決賽二階段評審,且本競賽項目不受縣語文競賽每人以參加1項為限之限制,惟同系列賽事之競賽表現擇優採計1次。餘相關競賽規則請詳閱旨揭計畫之附件9-師生硬筆書法競賽辦法。
六、請欲參賽者留意計畫及期程,以維護其參賽權益。
七、本案競賽活動悉依111年宜蘭縣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倘有相關疑義,請電洽本府教育處多元教育科呂秀敏小姐,電話:9251000分機2621。
2-111年宜蘭縣語文競賽實施計畫附件9(師生硬筆書法競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