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宜蘭縣政府110年6月16日府教多字第1100098213號函辦理。
二、旨案訊息概述如下:
(一)參賽對象:
1、國小組:全縣公私立國小且年齡未滿15歲之學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2、國中組:全縣公私立國中且年齡未滿18歲之學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3、高中(職)組:包括全縣公私立高中職且年齡未滿20歲之學生、五專前三年(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參賽類別:
1、國小組: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2、國中組及高中(職)組: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三)報名方式:
1、國中小組:由設籍學校依規定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並參加設籍學校所舉辦之校內初賽,俾利取得參賽資格。
2、高中(職)組:
(1)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取得學籍者:由設籍之高級中等學校依規定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並參加設籍學校所舉辦之校內初
賽,俾利取得參賽資格。
(2)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未取得學籍者:請於110年9月30日前將參賽學生姓名及作品說明(100-200字)mail至本縣實驗教育中心侯小姐信箱(sang10@tmail.ilc.edu.tw),逾期不予受理。
(四)比賽日期及地點:110年10月18日、19日(星期一、二)假宜蘭市中山國小進行評審。另書法類決賽現場書寫於110年10月23日(星期六)下午2時於該校小巨蛋(體育館)舉行。
三、事關學生權益,請詳閱旨揭計畫資料,並依照競賽期程辦理,另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規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