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0年宜蘭縣語文競賽實施計畫、本府110年3月5日府教多字第1100037232B號函(諒達)、本府110年6月9日府教多字第1100095576號函(諒達)及110年6月17日府教多字第1100098755號函辦理。
二、本案硬筆書法初賽收件日期,原訂自110年3月5日至110年5月28日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國各級學校自110年5月19日至7月2日停止到校上課日,爰收件日期展延至110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4時,合先敘明。
三、承上,各組送件統一依109學年度之年級書寫初賽題目,並由109學年度所屬學校報名送件。另入選決賽者,則以新(110)學年度年級進行決賽。又本競賽項目無社會組,倘109學年度初賽為高三生且入選決賽者,則由本府頒發參賽證明書。
四、本案競賽活動悉依110年宜蘭縣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倘有相關疑義,請電洽本府教育處多元教育科游依蘋小姐,電話:9251000分機2623。
五、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請務必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引,配合進行相關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