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檢送109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英文作文」及「英語演講」比賽實施計畫各1份,請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918日臺國教署高字第1090114177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依據行政院「2030雙語國家政策發展藍圖」,以「培養臺灣走向世界的雙語人才、全面啟動教育體系的雙語活化」為目標,特辦理旨揭競賽。

三、旨揭實施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參賽資格:全國各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及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賽資格限制,請詳見旨揭實施計畫第3點。

()比賽方式:

1、初賽: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同時取得學校學籍者,請洽詢原設籍學校報名參賽,未取得學籍者請於924日前向本縣實驗教育中心報名,另由本縣檢附實驗教育計畫及報名表,於「決賽報名開始日」(109925日)前向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報名,再由該校通知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初賽,其成績達指定學校推薦本校學生參加決賽之標準者,以外加名額推薦,不占指定學校得推薦之名額。

2、決賽:

(1)分北、中、南3區辦理,另宜蘭縣係屬北區決賽區域。

(2)演講比賽地點為國立新竹高中(網址:www.hchs.hc.edu.tw),時間為1091111日(星期三)。

()旨揭競賽決賽報名方式,請至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網站(網址:https://www.tngs.tn.edu.tw)線上報名,並於指定日期前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受理。

()評選得獎學生每區30名,包括優勝10名及佳作20名,由國教署分別發給獎狀及獎品。

四、相關規定仍請詳閱實施計畫,並以活動辦理單位公告訊息為主,以維護自身參賽權益;如有未盡事宜,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另行規定。

附件1-109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英文作文」比賽實施計畫

附件2-109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英語演講」比賽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