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9月1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105826號函辦理。
二、旨揭複賽概述如下:
(一)複賽承辦學校: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二)競賽程序:
1、初賽:
(1)由各高級中等學校自行辦理,評選優勝學生代表參加複賽,並依各學校所在地參加分區複賽。
(2)無學籍自學生依其戶籍所在地歸屬之複賽區別,參加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學校辦理之校內初賽;無學籍自學生之成績,達該校選薦參加複賽之學生成績者,由該學以外加名額薦送參加各該區別複賽(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2、複賽:每人以參加1科為限。
三、有關「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之獲獎名單發布,因獲獎係榮譽,應公布全名,爰於旨揭計畫增列七之(四)之說明。
四、另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因應措施,請詳閱旨揭計畫第十三點。
五、旨揭競賽相關資訊及競賽規則,請詳見實施計畫,以維護自身參賽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