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109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及本府109年7月9日召開「109學年度宜蘭縣學生音樂暨鄉土歌謠比賽第一次籌備會」決議事項辦理。
二、109學年度宜蘭縣學生音樂比賽,概述如下:
(一)比賽日期:個人賽日期訂於109年11月16日至11月21日假南屏國小、復興國中舉行;團體賽日期訂於109年11月9日至11月41日假宜蘭運動公園體育館舉行。
(二)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請詳閱「109學年度宜蘭縣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
(三)比賽項目及比賽曲目:指定曲目依109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指定曲目實施並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指定曲若有補充規定、說明或勘誤,一律公布於前開網站,參賽者須隨時上網參閱,若因未上網參閱而影響成績者,由參賽者自負其責。惟參賽者若依上開補充、說明或勘誤前公告之指定曲演出者,均不予扣分。
三、109學年度宜蘭縣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概述如下:
(一)比賽類別:
1、 閩南語系類。
2、客家語系類。
3、原住民語系類。
4、東南亞語系類(含越南、印尼、泰國、緬甸、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與柬埔寨等之非以英語演唱歌曲)。
(二)比賽組別:
1、國小組(就讀於公私立小學學生組成之團隊,不得跨校組之。)
2、 國中組(就讀於公私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國中部學生組成之團隊,不得跨校組之。)
3、高中職組(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
(三)比賽指定歌曲:依據109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各組指定曲實施。
(四)比賽日期:訂於109年11月9日至14日假宜蘭運動公園體育館舉行。
四、旨案比賽實施計畫可逕至本縣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www.ilc.edu.tw/)教育處各單位/多元教育科下載,另比賽相關資訊,請詳見實施計畫,以維護自身參賽權益。
五、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府教育處多元教育科莊仲庭老師 ,聯絡電話:(03)9251000 轉2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