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9年7月10日府教多字第1090112128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推行語文教育,希透過本土語透過情境化、脈絡化的學習過程,以提升學生本土語文學習興趣,爰全國語文競賽決賽規劃在不影響競賽員權益下,於本(109)年以外加方式試辦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情境式演說,競賽員由各縣市自由推派參賽,且不受109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之規範,合先敘明。
三、為發掘、培育適當選手參加前揭賽事,爰辦理旨揭推薦計畫,相關訊息概述如下:
(一)競賽組別及對象:本縣國小、國中及高中學生(含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競賽語別: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分21語種)。
(三)競賽員資格:競賽員不可同時參加109年全國語文競賽各語言各項目,各競賽員每人以參加1項為限,不得跨語言、跨項、跨組報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四、參賽對象:
(一)通過族語認證之競賽員。
(二)曾參加鄉鎮級以上本土語相關競賽經歷。
(三)學校認定有語文能力者。
五、請有意參賽學生填妥「推薦報名表」,並於109年7月16日
(星期四)前寄達實驗教育創新育成中心(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侯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府將邀請講師指導集訓,集訓期間依各種子競賽員之整體表現、表達流暢、從容自信及潛力等,按計畫附件1語種序號各推派1名代表本縣參加全國語文競賽。若無正當理由不代表本縣參加全國競賽或缺席全國競賽,將取消爾後參加縣賽資格。
七、本案競賽活動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教育處多元教育科游依蘋小姐,電話:9251000轉2623。
八、有關比賽相關資訊,請詳閱「109年宜蘭縣國語文競賽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試辦推薦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