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2月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42370A號函辦理。
二、申請本縣108學年度第2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案,並已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請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與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
三、檢附旨揭合作計畫參考格式1份供參,相關電子檔請逕至宜蘭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專網(https://2blog.ilc.edu.tw/25222/)/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專區下載。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2月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42370A號函辦理。
二、申請本縣108學年度第2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案,並已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請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與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
三、檢附旨揭合作計畫參考格式1份供參,相關電子檔請逕至宜蘭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專網(https://2blog.ilc.edu.tw/25222/)/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