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行前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曁本府

    10517日府教課字第1050003120 號函訂定之「宜蘭縣高級中

    以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本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定於105323()4

    13()期間進行(訪視時間及地點由本案承辦學校士敏國小另以電

    話通知),請受訪者及設籍學校務必配合訪視時間出席。

三、請受訪者下載輔導訪視表件進行自評,並請於3月18日(五)前將電子檔

    寄至士敏國小陳曼瑩主任電子郵件信箱cmy@tmail.ilc.edu.tw

四、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案聯絡人

    (1)教育處課發科劉靜怡主任,聯絡電話:92510002651

    (2)士敏國小陳曼瑩主任,聯絡電話:9962342#200

 

    附件: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自評表-個人.doc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自評表-團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