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行前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曁本府

    105年1月7日府教課字第1050003120 號函訂定之「宜蘭縣高級中等

    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本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定於105年3月23日(三)至4月

    13日(三)期間進行(訪視時間及地點由本案承辦學校士敏國小另以電

    話通知),請受訪者及設籍學校務必配合訪視時間出席。

三、請受訪者下載輔導訪視表件進行自評,並請於3月18日(五)前將電子檔

    寄至士敏國小陳曼瑩主任電子郵件信箱cmy@tmail.ilc.edu.tw。

四、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案聯絡人

    (1)教育處課發科劉靜怡主任,聯絡電話:9251000#2651

    (2)士敏國小陳曼瑩主任,聯絡電話:9962342#200

 

    附件: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自評表-個人.doc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自評表-團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