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中心圖書館內,陳設許多視聽媒體,包括公視記錄片、熱門電影DVD(哈利波特、魔戒…) 戲劇表演等等,都可以外借。之前由於下班後前往時,無法館內欣賞,便於文化局的意見信箱反應。文化局的回覆有實質解決的誠意,非打官腔,值得嘉許。將其回覆及我的反應內容摘錄如下:

主旨: 視聽媒體資料應讓讀者能於館內欣賞為宜

本文: 今日晚上六點左右到文化局圖書館,有教育部出版的互動媒體光碟,還有很多DVD影片,由於視聽媒體借閱回家,每人只有二片的限制,館員亦回覆已超過五點半,電腦不提供使用。連DVD也不能在館內欣賞。  既然文化局圖書館為方便上班上學的民眾,開放至晚上八點,書藉和雜誌都可以在館內閱讀至閉館,為什麼視聽媒體卻有差別待遇?本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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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延長使用視聽媒體設備的開放時間,能與開閉館時間同步更好。
2. 增加讀者外借視聽媒體的片數(例如不超過總借閱數的一半)
3. 假日時,常可見到上網區多是學生及小孩使用,既然如此,可另外增設一批不能上網的電腦,供其它真的需要使用館內互動視聽媒體光碟的讀者之用。

回覆說明:  

敬啟者:

    有關  台端來信詢問:「視聽媒體資料應該讀者能於館內欣賞」乙案,本局回覆如下:

 1.      本局圖書館將新設專供視聽媒體使用之設備供民眾使用,並配合開館時間供眾使用,相關設備新增後本局亦將評估其試辦成效。

 2.      有關增加讀者外視視聽媒體數量乙案,本局已於101326日之縣內公共圖書館會議提案討論,因事涉各館權益及相關規章修訂等,經會議決議暫不修正。

 3.      感謝  台端的來信,歡迎多加使用本局圖書館。

最後修改日期: 2012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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