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鯖魚祭』、『鯖魚節』需要合併辦理嗎?

日前南方澳在地的縣議員提出批評,建議縣政府應該主導合辦「鯖魚節」和「鯖魚祭」,理由是『官方舉辦的鯖魚節缺乏文化內涵,民間舉辦的鯖魚祭缺乏在地產業參與,他認為不應消耗預算、分散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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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地方產業或民俗文化特色的節慶活動,近年可說是方興未艾,這些活動的內容多少都涵蓋文化信仰、觀光休閒、產業經濟等面向。「鯖魚節」和「鯖魚祭」其實曾經合併辦理過,為何又走向個別辦理?其中當然有原因,惟本文不做追究,因為那並非重點,重點應該在於地方政府對於挹注節慶活動的策略思考是什麼?

        從這兩項活動目前的效益來看,『鯖魚祭』偏重在文化傳承,『鯖魚節』雖強調在地產業,但是內容缺乏特色,歷年辦理也無累積性,處於可有可無的狀態,也就是說不辦也不會覺得有什麼損失,更何況南方澳海鮮已經是眾所周知的品牌,地方產業發展較迫切的是環境的整頓營造,店家的轉型輔導,以提升觀光旅遊的品質,而非錦上添花的大型產業活動。

        觀諸宜蘭各鄉鎮辦理的節慶活動,宜蘭縣討海文化保育協會主辦的『鯖魚祭』,可說是少數真的在地深耕的活動,或許有人認為活動內容每年都大同小異,缺乏新鮮感,然而,這種批評是外來的、觀光客的觀點,重複與一致性正是文化傳承的特色,藉由儀式性的固定活動,凝聚地方的集體認同,形塑在地的文化特質與精神,『鯖魚祭』的關係人是在地居民,外來的觀賞者居其次。

        不過,『鯖魚祭』目前遭遇的問題也正是無法獲得在地居民的認同,從參與踩街活動扛大鯖魚的隊伍便可看出,除了本地國、中小,以及少數在地團體外,必須靠縣內外來團隊撐場面,不見在地居民的參與感。『鯖魚祭』尚未成為南方澳人共同接受的盛事,和南方澳『漁民+移民』的社會背景不無關係,本地廟宇及漁業次級團體眾多,又因地狹人稠,行政區域劃分就有六個里,加上社區組織、民間團體,應了俗語說的『一盤魚仔全全頭』,誰也不服誰,單憑討海文化保育協會之力要贏得在地認同是困難的。

         只從『消耗預算、分散資源』的角度看『鯖魚祭』與『鯖魚節』是否合併,是很表面也很膚淺的,強調在地主體性的『鯖魚祭』,並不適合由縣政府主導辦理,公部門該做的是協助擴大地方參與,以策略聯盟方式,讓既有活動項目能夠發包給在地其他團體,地方民意代表也可運用自己的人脈資源,組隊參加扛大鯖魚,將政治影響力用在對地方有利的地方。倘若『鯖魚祭』能發展到民意代表沒組團參加,會被在地居民指點,那就是大大地成功了!

(本文原載雪隧觀點電子報第 17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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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鯖魚節、鯖魚祭 「縣府應主導合辦」(2015-06-25  聯合報 記者鍾知君/蘇澳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