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的尾巴,我提出要離婚;
在2010年的三月,我們簽了離婚協議書;
這一年的八月,我們正式辦好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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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前(1/14)的晚上,我們協議一些關於孩子的事,
他重重地對我說:
說我很自我
說我這個人很可怕
說我心機很重
說我這個人就是不容許別人踩到我一根頭髮,誰動到我誰就慘了
說我需要看心理醫生
……
我對他說:『多謝你的呵咾~』
那個晚上,我沒有辦法入睡,之後幾天也是。
自己一個人的時候,我都在哭著,眼淚沒有停過。
我一直問自己:為什麼哭?
因為知道原因,才能找到解決的方式。
不是因為他說我什麼,我明白自己不是他以為的那個樣子。
那到底為什麼哭?
昨天終於想清楚:因為我愛他!
我承認我愛他,他是我這輩子到目前為止,付出最多愛與包容的人。
我哭,是因為難過,原來我在他眼中竟然是那個樣子的人!
我承認我愛他,這正是他之所以能傷害我的原因。
我承認並接受:我愛他同時也被他傷害著。
不過這些都是曾經,在瞭解之後,結束的方式就是放下。
所以,我感謝他。
生命從來都不是單一直線在進行,
當我全心擁抱生命,我無法選擇只要遇見誰或不想遇見誰,
如果沒有他,身邊其他的人事物也會是另一外一種風景。
我感謝生命帶給我的一切,我不能只要求美好、愉快而逃避不順遂,
這是一個過程,一個細密發展著的整體。
我要對他說:感謝有你——也對我遇見的每一個人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