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裴姓男子前往南投仁愛鄉互助村等部落蹲點當志工,
過程都發表在臉書,內容包括孩子染頭蝨等狀況,
地方人士認為他污衊部落形象,齊聚抗議,
希望尊重部落,保護孩子隱私,要求裴男離開,
這名男子堅持自己作法正確,不願妥協……。
[@more@]
一般人的認知,志工就是志願服務,是行善做好事,
但所作所為真的是『善』?是『好』?
這涉及深層的倫理思考,
也是志工文化需要再省思檢討的地方。
之前在探討三姊弟布丁事件的文章中,
我有提到『支持弱勢』和『同情弱勢』的差別,
引述如下:
如果是支持,就不會在意對方處境如何,
也能理解雙方是平等地位,沒有孰優孰劣,
如果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同情心,
就會一直幫對方貼上可憐、弱勢的標籤,
以贏得自己有愛心的形象,
這也是用來判斷一個人做慈善之動機的最佳方法。
裴姓男子正是同情弱勢的最佳例子,
用行善之名,滿足自己的優越感和有愛心的形象,
或許他本身意識上並未如此想,
但內在實質追求的目的卻是為了成就自己,
當部落居民不領情而反彈時,還被他當作不識相。
倘若他是站在支持的角度,
是真心為了成就他所服務的對象,
就不會一直塑造『施』與『受』二方的形象,
而是看見對方的好與值得學習之處,
願意尊重與照顧對方的感受。
裴姓男子在部落居民集體抗議後,仍堅持自己是正確的,
這種執著真的是一點也不『好』,更別說是『善』了。
一般人都認為當志工是在幫助別人,
我覺得這只是表面上的理解,
當志工其實是在利用別人幫助自己,
藉由服務的過程,讓自己學習與獲得更多的愛,
如果認為自己當志工就是在幫助別人,
很容易就會產生優越感,甚至傲慢的心態,
蔑視別人之心就會浮現。
有正確的心態,相對就會有正確的作為,
自然會知道該選擇做什麼樣的志工服務,
也懂得量力而為,不會為了當志工把自己搞得身心疲累,
因為學習與愛只會帶給我們正面力量,
像裴姓男子這樣,讓人群起抗議的情形根本就不可能出現;
當你不再想著自己是在行善做好事時,
你所做的就是善矣!
謝謝你,我愛你~~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