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1學校制訂班級的健康生活守則或透過獎勵制度,鼓勵健康行為實踐

    宜蘭國小學生日常活表現檢核細目表

98學年度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102.8.30

細項

1、守時

1】上學遲到,於750後進入校門。(不登記)

2、有序

1】學生朝會進場秩序不佳(邊走邊打鬧、遲到)。

2】全校性重要集會場合(朝會、週會)有明顯失序狀況(嬉戲、打鬧),經老師勸告後仍未改善。

3】未依規定穿著制服,或服裝不整(含未繡學號)。

4】於上學時間內無故出校,或未經老師允許私下訂購飲料、外食等。

5】午間於圖書館中經志工媽媽證明,有干擾他人閱讀權益之行為。

6放學時段未依規定位置排路隊而先行私自離校。(側門隊由機車接載者除外)。

7】公然辱罵難聽的話語(如三字經、影射他人的字眼)。

8】午休時間無正當理由(導師核准)而在教室外遊蕩。

3、環保

1】至聚寶屋進行回收時未確實做好分類工作、未依規定排隊等候、秩序不佳。

2】垃圾檢查時間發現有可回收物品。

3】回收物沿路掉落、用腳踢玩。

4】到垃圾時間未經小尖兵檢查自行投置垃圾。

5】垃圾袋上未標示班級。

6】回收飲料罐未清洗、壓扁。

7】回收品項未妥善處理(吸管、瓶蓋、膠膜、塑膠繩未拿掉)。

4、安全

1】於走廊投擲、踢球或奔跑。

2】於學校規定不合宜的地點進行球類運動。

3】未依導護指揮,擅自穿越馬路

4】破壞校園公物之行為。

5】不合宜之危險行為(攀高、越過護欄……等)。

5、負責

1全校性整潔時段中於操場進行球類運動或嬉戲。

2】使用公物或他人物品,未依規定時間歸回原位。

3】擔任服務團隊卻多次未依規定確實執勤。

6、其他

1「宜蘭國小學生獎懲辦法」中明訂需採積分卡扣點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