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旋國小103年度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會議紀錄
u 時間:103年2月12日下午4時00分
u 地點:本校校史室
u 主席:張哲豪校長 紀錄:黃坤忠
u 參加人員:如簽到表
一、 會議開始
二、 主席致詞:(略)
三、 討論議題:
(一) 請討論通過本校103年度推展家庭教育工作實施計畫(草案)?
說明:參閱p2-3。
決議:照案通過。詳閱本校103年度推展家庭教育工作實施計畫。
(二) 請討論通過本校103年度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
說明:參閱p4。
決議:照案通過。詳閱本校103年度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設置要點。
四、 主席結論:(略)。
五、 散會:下午4時30分。
凱旋國小103年度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會議紀錄
u 時間:103年8月29日下午4時00分
u 地點:本校校史室
u 主席:張哲豪校長 紀錄:曾介文
u 參加人員:如簽到表
六、 會議開始
七、 主席致詞:(略)
八、 討論議題:
(一) 請討論修正通過本校103年度推展家庭教育工作實施計畫,參閱p2-3?
說明:本校因增班組織改變,自8月1日起,微調修正本校103年度推展家庭教育工作實施計畫。
決議:照案通過。詳閱本校103年度推展家庭教育工作實施計畫。
(二) 請討論修正通過本校103年度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參閱p4?
說明:
1. 本校因增班組織改變,且學校行政人員也更動,另家長會也改選,故人事調整後,本校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成員也進行調整。
2. 依據102.5.13宜家字第1020000698號函之「宜蘭縣各級學校成立家庭教育委員會注意事項」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詳閱本校103年度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設置要點。
九、 主席結論:(略)。
十、 散會:下午4時30分。
凱旋國小103年度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第一二次會議
活動相片
日期:103年2月12日及8月29日 地點:校史室
宜蘭縣凱旋國民小學103年度推展家庭教育工作實施計畫103年2月12日經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議通過
一、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12條第1款「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二、 目的:
(一) 協助父母子女共同學習成長,建立健康溫馨的家庭。
(二) 協助學生及家長學習如何有效溝通,以達成良好之親子互動。
(三) 協助教師有效推展性別平等教育、生命教育、親職教育與子職教育等家庭教育的內涵。
三、 推動組織:成立本校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由校長、教師代表、家長及社會專業人士組成。家庭教育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 統整學校各相關資源,擬訂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落實執行並檢核其實施成果。
(二) 規劃並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之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及活動。
(三) 推廣家庭教育相關教材之應用。
(四) 整合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及人口教育之宣導。
(五) 協調學校與社區家庭教育交流及合作事宜。
四、 實施方式:
(一) 家庭教育融入各領域教學:各領域課程中融入親職教育、性別教育、人口教育、倫理教育及家庭資源管理等議題。
(二) 辦理宣導及研習講座:
1. 學生及家長宣導講座:每學期辦理學生及家長各項親職教育、子職教育、性別教育及倫理教育等各項講座。
2. 教職員工研習講座:每學期辦理教職員工校內家庭教育宣導講座或研習活動。
(三) 辦理學生活動:
1. 學生競賽活動:辦理各項比賽或活動,如祖孫情海報比賽、孝悌楷模選拔等。
2. 學生宣導活動:辦理家庭教育影片賞析、研討等宣導活動。
五、 實施對象:全校教職員工生及家長。
六、 經費來源:由本校相關經費支應。
七、 預期效益:
(一) 藉由課程及活動實施,提供學生及家長創造優質家庭的方法,以提升家庭教育功能。
(二) 透過各項宣導及研習活動的實施,教職員工能夠正視家庭教育的理念及價值,以落實家庭教育工作。
(三) 幫助學生及家長得以運用有效的溝通方式,以提升親子關係。
八、 本計畫陳校長核可,經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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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凱旋國民小學103年度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設置要點
一、 本校為推動家庭教育,規劃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特訂定本要點。
二、 家庭教育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 統整學校各相關資源,擬訂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落實執行並檢核其實施成果。
(二) 規劃並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之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及活動。
(三) 推廣家庭教育相關教材之應用。
(四) 整合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及人口教育之宣導。
(五) 協調學校與社區家庭教育交流及合作事宜。
三、 本校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設置委員九人,均為無給職,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由校長、教師代表、家長及社會專業人士組成。主任委員由校長兼任之,其中單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家長代表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原住民或身心障礙或低收入戶或新移民學生家長代表至少一人。
四、 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每學期應召開會議一次,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經主任委員認為必要或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主任委員不克出席時,由委員互推一人代理。
五、 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應將委員會之會議紀錄及執行成果建冊列檔,其成果列為「宜蘭縣國民中小學辦理家庭教育工作訪視計畫」及「宜蘭縣表揚推展家庭教育工作績優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評選之依據。
六、 本校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組織與工作執掌如下:
職稱 | 現職 | 姓名 | 職掌 | 備註 |
主任委員 | 校長 | 張哲豪 | 綜理家庭教育工作推動事宜 | |
執行秘書 | 教導主任 | 李采蓉 | 規劃與執行 家庭教育工作事宜 | |
副執行秘書 | 訓導組長 | 黃坤忠 | 擬定計畫並執行家庭教育工作 | |
委員 | 六忠導師 | 李元煌 | 協助推動高年級家庭教育工作 | |
委員 | 四忠導師 | 劉怡瑩 | 協助推動中年級家庭教育工作 | |
委員 | 二忠導師 | 黃郁軒 | 協助推動低年級家庭教育工作 | |
委員 | 家長會長 | 邱文俊 | 協助推行本計畫,綜理家長會各項相關事宜 | |
委員 | 家長會副會長 | 陳淑蘭 | 協助推行本計畫,綜理家長會各項相關事宜 | |
委員 | 家長會長 | 曾淑宜 | 協助推行本計畫,綜理家長會各項相關事宜 |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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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要點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