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約聘督導甄選業於115年8月31日辦理完竣,經資格審查及面試評定結果,錄取名單如下:
(一)正取:黃郁婷。
(二)備取:謝欣懋。
三、正取人員請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9時前,攜帶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至本府辦理報到及聘用相關事宜。
四、正取人員逾期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如有缺額,依備取名次依序遞補。
五、錄取人員如經發現資格不符、所繳證件有偽造或不實等情事,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六、聘用期間、薪資及其他相關權利義務事項,依本機關相關規定及聘用契約辦理。
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