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8.27課發會修正通過
壹、目的
為維護學生就學權益,宜蘭縣頭城國小(以下簡稱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協助本校師生安排停課及補課作業,並於停課期間,進行線上課業教學及成績評量等事項,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貳、依據
- 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國民中小學及教保服務機構停課與課業學習及成績評量實施原則。
- 教育部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標準。
參、停課標準
依據教育部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標準辦理。
肆、適用對象
本校所屬全體師生。
伍、實施期間
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109年2月25日)起。
陸、實施方式
一、補課機制
- 召開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訂定停課後之補課計畫(含各領域/科目之補課模式)報府備查後,公告於學校網站
- 復課後一週內,將原課表及該補課實施相關資料(如附件表格)等,報府備查。
- 補課時間規劃如遇其他課後照顧或社團選修時間,以正式課程補課為優先。其課後照顧班、課後社團等活動不進行補課,學校需依停課天數比例,辦理全額退費。
- 補課計畫如採線上補課者,須依循以下規定辦理:
- 可採用【快樂E學院】(https://std.ilc.edu.tw/index1.html)、【防疫自主學習專區】各類數位學習平臺內容。
- 載具及網路需求
- 以學生自備為原則
- 經濟弱勢學生所需載具及網路需求可優先向學校借用,依本校借用規定辦理。
- 學校提供教師及職員相關增能研習,並瞭解教師授課教學狀況及學生上課情形,提供相關協助。
- 規劃原則
- 教師得衡酌停課學生學習或資源設備需求及停課期間,各科/各領域進度,安排實體補課或線上補課。
- 補課模式
- 實體補課
- 補課應於復課後2個月內完成為原則。
- 補課時間可安排於早自習、週六日、寒暑假及課餘時間。
- 優先安排於未排課之下午時段,且最晚不超過17時30分。
- 授課教師應事先備妥「非線上學習材料包」(含課前預習課後複習材料、作業、學習單或課間衛教知能、班級自學課程進度,及閱讀專書多元學習安排等)或善用【快樂E學院】(https://std.ilc.edu.tw/index1.html)、【防疫自主學習專區】各類數位學習平臺內容,讓學生於停課期間可進行自主學習。
- 線上補課
- 實施平臺:
Google Hangouts Meet +線上學習平臺(因材網、均一教育平臺等……)
- 實施方式:
於停課期間,運用線上同步教學搭配非同步教學學習平臺上課。
- 學習措施:
針對未能線上補課的學生提供「非線上學習材料包」,並於復課後,利用課餘時間加強該學生缺課之課程,兼顧學生的學習成效。
- 授課紀錄:
教師應於停課期間留下實施線上授課之紀錄,其授課時數得抵免復課後應補課時數,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後通過報府備查。
- 線上補課模式:
A.教師運用線上即時通訊(imeet)結合數位教材或線上學習平臺上課。
B.學生線上上課與學習。
- 評量原則
- 停課期間若遇定期評量,該實施方式交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決議之;定期評量範圍並得視實際授課進度進行調整。
- 倘進行線上補課時,教師以線上派送教材及評量為原則,並於線上給予反饋,批改作業或回應學生問題,查看學生學習情形。
- 其他
教師應確實掌握關心停課學生,建立班級聯繫管道,更新家長緊急聯絡電話,適時提供相關協助。
柒、本計畫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