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08學年度實驗學校課程計畫備查作業實施計畫

一、依據:

 () 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總綱。

 () 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

 ()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二、目的:

    推動學校課程之發展與實施,落實公辦民營及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精神與內涵,激發教師

教學創新,提升學生之學習成效。

三、實驗學校課程計畫審查小組:

()為回應實驗教育型態學校之多元樣態,組成本縣實驗學校課程計畫備查暨訪視工作小組,協助輔導本縣實驗學校課程計畫之擬訂並辦理課程計畫備查之事宜。

()「實驗學校課程計畫備查小暨訪視工作小組」,由本府敦請學者專家及相關人員組成。

四、辦理方式:

()學校依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規定,組成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簡稱課發會),審查學校課程計畫,各校課發會通過之課程計畫寄至本府承辦人信箱彙辦,完成報府備查程序。

()本縣實驗學校課程計畫備查小組,於學年度開學前召開備查會議,完成各校課程計畫備查,由本府予以核定備查。

()學校課程計畫經本府備查後,若因故調整計畫,須經學校課發會議通過,並做成紀錄留校備查;倘調整課程計畫造成原訂之課程不執行或重大變動,應重新報府備查;凡課程計畫一經變動,學校應主動告知家長。

()有關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校,倘實驗教育計畫有修正,應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有關委託私人辦理學校,倘經營計畫有修正,應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辦理。

五、學校課程計畫:

()學校課程計畫內涵:學校課程計畫係指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在充分考量學校條件、社區特性、家長期望、學生需要等相關因素後,結合全體教師和社區資源,發展學校本位課程,所規劃之全校課程計畫。

(二)學校課程計畫項目及內容表列如下:

項次

主要項目




學校基本資料

班級數、每班學生數、學期期程、編班編配規劃、因應實驗課程之整體師資人力編配規劃

學校願景及教育目標

實驗課程理念、課程總體架構、主題課程架構圖、課程實施期程、配合12年國教課程發展分析

排除課綱範圍及替代方案

明列排除與課綱相符之法令、條文內容及替代方案(附件二)

 
 

課程架構

1.各年級各領域/科目及彈性學習課程名稱與節數一覽表

2.法律規定教育議題實施規劃

3.學生畢業考後或國中會考後至畢業前課程活動之規劃安排

 
 

 
 

 

 

 


學習節數運用

1.領域學習節數分配表

2.彈性學習節數分配表含🙁適用九貫課程)

(1)全校性及全年級活動。

(2)依學校特色所設計之課程或活動。

(3)學習領域選修節數。

(4)補救教學。

(5)班級輔導或學生自我學習

3.彈性學習節數課程計畫含: (適用九貫課程)

(1)全校性及全年級活動、學校特色課程應提供課程實施計畫〈免附學習單〉。

(2)學習領域選修課程、補救教學、班級輔導或學生自我學習等之課程計畫請留校自存備查。

 
 

 

彈性學習課程計畫校訂課程

(適用12年國教課綱)

1.彈性學習課程規畫總表🙁適用12年國教課綱)

格式可參考附件三

或上宜蘭縣12年國教推動新課綱資源共享平台http://blog.ilc.edu.tw/blog/blog/41304/post/115455/769941

2.各年級彈性學習課程計畫(格式不拘但須含以下項目): (適用12年國教課綱)

(1)學習目標或核心素養

(2)單元主題與教學重點

(3)教學進度

(4)評量方式

(5)選用教科書或自編教材

 
 

 
 

 

 

 

學校課程進度表

以學年(期、季、週等,各校可自訂)為單位,依週次列表標示下列各項主題名稱:

(1)學校行事曆活動、各學習領域課程、彈性學習課程、主題教學或學校特色課程等。

(2)學習評量規劃,如各領域平時及定期評量等。

(3)課程規劃應符合實驗計畫,如各校有各領域課程,其規劃應以符合縣本課程、學校本位或地方特色進行改編、補充或延伸教材,藉以實施教學活動,並提列於學校課程進度表中。

(4)正式課程結合相關教育活動(如校慶、運動會、配合節慶活動…)統合辦理。

(5)如有資訊教育課程安排國小三年級至國中一年級,每學年上課節數為32-36節,國中二至三年級視需要安排節數。除融入於各學習領域中實施外,並得視內容性質,集中於適當學習領域或彈性學習節數中實施教學。

(6)國中教育會考後的教學進度安排,請依實際規劃進行之課程臚列於課程進度表中。

自編課程

結合實驗理念、領域課程等所設計之具有實驗教育學校特色之課程內容(格式不拘)

教材選用

1.選用教科書(含教科書版本)(附件四)

2.自編教材(附件五)

學生學習評量計畫

學生學習評量計畫與實施方式

 

十一

課程評鑑

1.課程評鑑計畫

評鑑範圍包括:課程教材、教學計畫、實施成果等。

評鑑結果應做有效利用,包括改進課程、編選教學計畫、提升學習成效及進行評鑑後之檢討。

請各校於課程實施結束前,實施課程評鑑,成果留校備查。

2.校長及教師公開課實施計畫

 
 

 

十二

  

課發會組織運作

1.課發會通過學習節數分配紀錄

2.課發會通過教科書選用紀錄

3.通過學校整體課程計畫紀錄

4.課發會審查通過全年級或全校使用自編教材之審查記錄與簽到表

十三

重要法定教育活動

檢附重要法定教育活動彙整表(附件六)

十四

推動台灣母語日活動

格式自訂

十五

在校作息時間表

格式自訂

十六

重要行事曆

含開學日、休業日、評量日期等重要行事日期

十七

銜接計畫

在同一學習階段使用不同版本的銜接計畫

 
 

 
 

十八

附件表格

附件二實驗學校課程排除課綱範圍一覽表

附件三彈性學習課程計畫校訂課程規畫總表

附件四-107學年度與108學年度各學習領域版本對照表

附件五自編教材彙整表

附件六法定重要教育工作彙整表

附件七課程計畫備查紀錄表

  

  

附件八修正對照表

() 各校依課程審查小組建議修訂課程計畫,並應提供修正對照表(附件八)進行複審。

六、學校課程計畫備查程序

1.組成宜蘭縣實驗學校課程計畫備查小組

 
 

2.召開本縣學校課程計畫備查小組共識會議統一備查標準

 
 

3.訂定學校課程計畫備查工作進度表

 
 

4.召開課程計畫備查說明會

 
 

5.各校完成學校課程計畫初稿

 

6.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學校課程計畫

 
 

7.學校依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決議事項修訂課程計畫

 
 

8.各校提交學校課程計畫

 

9.課程計畫備查小組檢視各校課程計畫並撰寫紀錄表

 
 

10.各校依備查小組建議修訂課程計畫

 
 

11.教育處發文各校通知學校課程計畫備查結果

 
 

12.課程計畫公佈於學校網頁及告知家長

 
 

 七、  預期成果

  () 本縣學校課程綱要之推動工作更具組織性和統整性。

  () 落實學校課程發展、促進教師創意教學、激發學生主動學習意願。

八、附件

附件一
本縣學校課程計畫工作相關進度表。

附件二
實驗學校課程排除課綱範圍一覽表。

 附件
彈性學習課程計畫校訂課程規劃總表(參考範例)

附件四 107學年度與108學年度各學習領域版本對照表(國小)(國中)。

附件五
自編教材彙整表。

附件六
法定重要教育工作彙整表。

    附件七
宜蘭縣國民中小學實驗學校課程計畫備查評量表。

    附件八
修正對照表。

九、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學校課程計畫備查工作進度表(依實際作業期程彈性調整,調整前另行公告)

序號

工作項目

預定時程

備註

 

108學年度課程計畫共識會議

10838

 

1

課程計畫備查說明會

10853

(5月第一週)

 

2

各校繳交經課發會決議通過之學校課程計畫

108729日前

(7月第四週)

請將完整課程計畫電子檔寄至至承辦人信箱彙辦。

3

請委員參閱學校課程計畫電子檔

並填寫備查紀錄表

將委員備查意見轉知各校修正

10887日前

(8月第二週)

 

4

各校繳交修正之課程計畫及修正對照表

108813日前

(8月第三週)

請將修正後課程計畫及修正對照表電子檔寄至至承辦人信箱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