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國民中小學101年度推動環境教育輔導訪視評核表-test

宜蘭縣國民中小學101年度推動環境教育輔導訪視評核表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項目

要      點

分數

得分

成果記要(含具體事實或可供佐證資料,附件或成果資料需可馬上連結點閱)

 

15%

1.  擬定推展環境教育相關計畫

   :加強學校環境三年計畫(總計畫99-101年)、每學年度各實施計畫(子計畫)。

2

 

 

 

 

2.  擬定101年度節能減碳計畫。

1

 

3.  成立及運作

(1)成立「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推動小組」並已有運作與落實。

2

 

4.登錄教育部綠色學校伙伴有提報數。

2

 

5.定期進行環境稽核(水、電系統硬體的檢查,水質、噪音的測定、垃圾量的估算)及維修工作並公佈結果。

2

 

6.獎勵機制(是否有表揚、鼓勵、分享)。

2

 

7.成立並運作學生環保服務隊。

2

 

8.獲各單位補助或結合社會資源推動環境教育

2

 

 

20%

1.實施戶外環境教學及生態旅遊。

2

 

 

2.實施環境教育本位課程,研發環境教育教材、教學模組、環境議題行動研究,並將環境教育融入各科教學。

3

 

3.辦理環境教育研習並有辦理回饋意見調查及成效評估分析,及擬定改善計畫。(溫室氣體減量、能源、水資源、生物多樣性、全球化議題….)。

3

 

4.辦理環境教育活動並有成效評估分析(主題式、節日大型宣導、藝文競賽….)。

3

 

5.結合民間團體、地方產業和社區資源辦理環境教育活動,並有卓著之事蹟。

2

 

6.推動環保有功事蹟。(如環保有功教師、學生社團、學校、能源績優學校…)。

2

 

7.編製環境教育有關之著作或刊物。

2

 

8.實際行動參與解決地方環境問題之事蹟。

3

 

 

30%

1.校園綠化美化情形。

(含辦理或(參與)植樹活動、植物的標示解說情形、宣導及樹木植栽維護情形等)

3

 

 

2.落實執行資源回收、垃圾減量情形。

(含是否依規定落實資源回收政策、回收方式、貯存場所維護及資源回收經費運用情形等)

3

 

3.全面使用可重複使用之物品(推動禁用免洗餐具政策、辦公室會議室及教室內使用可重複使用之茶杯、使用可換筆蕊之原子筆或鋼筆等)。

1

 

4.全面使用再生紙及雙面影印及逐步降低紙張使用量。

(全面使用具環保標章再生紙、單面紙回收加蓋作廢章再使用等)

1

 

5.環境衛生管理情形

(含校園及週邊50公尺環境清潔維護、廁所清潔及綠美化、水溝、積水容器、倉庫等定期清理情形)

3

 

6.利用廚餘、落葉製作堆肥或有效利用。(除棄置為垃圾外,請廠商回收養豬皆可)。

2

 

7.節能減碳推動情形。

(如鼓勵員工騎乘自行車及共乘制度、節約用水用電、改用省能照明燈具、二段式沖水系統、非必要(及下班時間)之電源插頭應予以拔除、電腦、影印機設定省能源或節電之節電模式功能等)

6

 

8.定期將學校飲用水體送檢化驗,定期保養、維護及管理。

2

 

9.將實驗室、化糞池及廚房污水之污染物質妥善處理。

2

 

10.採行節能減廢概念,建構或修繕校園場所與設施,營造在地多樣性校園生態空間。

3

 

11.參與校外環保服務活動,如清淨家園、淨灘、淨山、河川守護。

2

 

12.推行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加強辦理環保標章產品採購,達縣府規定之綠色採購率(101年度為96%)。

2

 

 

16%

1.辦理或參加永續校園計畫說明或經驗分享等活動。

2

 

 

 

2.為該學年度永續校園改造計畫補助學校。

2

 

 

3.上網填報二手制服、教科書及學用品回收再利用情形。(回收再利用至少兩項達70%以上執行率)

2

 

 

4.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以上,且有具體成效者。用水用電度數負成長5%以上者,另外加1分。

2

 

 

5.配合經濟部水利署「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用水措施網路填報系統」。

2

 

 

6.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2

 

 

7.積極參與或辦理「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

2

 

 

8.辦理或參與縣市環境教育活動。

1

 

 

9.訂定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1

 

 

 

五、學校環境教育特色或創新作為5%

1.規劃設置水循環再利用設施、綠建築等

5

 

 

 

2.推廣每週一日蔬食運動

 

3.加強宣導家長接送學童等待3分鐘應熄火

 

4.辦理活動配合宣導節能減碳相關措施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