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9-3條及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1條辦理
二、評鑑目的:
(一)分析校長辦學現況,促進教學正常化及教育績效。
(二)評鑑校長辦學績效,引以為遴聘續任之參考。
三、評鑑對象:該校任期滿四年之校長。[@more@]
四、辦理期程:民國100年3月至4月實施。
五、評鑑項目:分「教育理念與政策規劃執行」、「校務經營正常化與統合協調」、「行政決策與組織領導」、「課程管理與領導教師專業發展」、「危機處理與環境改善」、「提升優質學力與發展學校特色活動」等六大項,各項訂定評鑑指標與評鑑表件。
六、評鑑方式:
(一)校長自評:由受評學校校長依照本實施計畫所附表件辦理自評。
(二)縣府評鑑:由縣府教育處遴聘科室主管及督學以上人員擔任委員,就校長自評報告書進行評鑑。
七、實施步驟:
(一)由教育處針對本年度受評校長辦理評鑑說明會。
(二)於100年3月8日前由校長提交自評報告書及相關佐證資料,含圖文不超過15頁。
(三)由教育處依安排時程辦理委員評鑑,並於100年3月25日前發布評鑑結果。
八、評鑑結果:
於評鑑結束後兩週內,由教育處公佈評鑑結果,受評學校校長如對評鑑結果有補充意見,得於收到評鑑報告一週內提交申覆意見由委員會討論。
九、結果與運用:
本評鑑結果與受評校長前三年年度考核成績一併送校長遴選委員會,作為校長遴選續(聘)任之參考依據。
評鑑項目意見調查表
校長辦學績效評鑑(項目一)
評鑑 向度 | 評鑑指標 | 自評分數 | 小 計 | 修正意見 | ||||
4 | 3 | 2 | 1 | |||||
教育理念與政策規劃執行 | A-1具備教育專業理念,營造校園和諧共榮氣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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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能擬定校務發展近、中、長程計畫並執行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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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能有效落實教育政策(例:友善校園、資訊教育、英語教學、本土語言、性別平等、中輟輔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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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能積極參與各項計畫提昇校園情境。(例:永續校園、健康促進學校、綠色學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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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我評鑑 | 事 實 陳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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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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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辦學績效評鑑(項目二)
評鑑 向度 | 評鑑指標 | 自評分數 | 小 計 | 修正意見 | ||||
4 | 3 | 2 | 1 | |||||
校務經營正常化與統合協調 | B-1具備「統整判斷」、「計畫管理」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落實學校行政績效管理及檢核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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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建構符合學校本位之行政組織,整合「親師生」共同願景與學校教育永續發展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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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落實常態編班、正常化教學、教師授課時數及班級編成符合各項法令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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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能夠有效協助解決親師衝突及管教問題,統合協調各項助學資源(例:家長會、教育基金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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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我 評 鑑 | 事 實 陳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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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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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辦學績效評鑑(項目三)
評鑑 向度 | 評鑑指標 | 自評分數 | 小 計 | 修正意見 | ||||
4 | 3 | 2 | 1 | |||||
行政決策與組織領導 | C-1各項校內會議組織運作正常。(例:校務會議、教評會、性平會、午餐稽核小組、校園環境小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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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依照法令落實不適任教師輔導、處理機制及各項教師獎懲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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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落實各項校務文書、設備及財產管理符合績效責任與分工確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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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校務經營決策與經費管理能有效改善教學需求並能滿足親師生之期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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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我 評 鑑 | 事 實 陳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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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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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辦學績效評鑑(項目四)
評鑑 向度 | 評鑑指標 | 自評分數 | 小 計 | 修正意見 | ||||
4 | 3 | 2 | 1 | |||||
課程管理與領導教師專業發展 | D-1透過教師對話,帶領教師提升教學效能,落實課程及教學評鑑,協助教師專業成長與進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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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領導教師發展符合學校及教師需求之專業進修、教師創意教學計畫並能進行成果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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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具備課程發展與領導的專業知能,落實學校課程目標及發展校本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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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定期檢核學校教學績效,訂定確實可行之學生學習基本能力輔導改善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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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我 評 鑑 | 事 實 陳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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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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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辦學績效評鑑(項目五)
評鑑 向度 | 評鑑指標 | 自評分數 | 小 計 | 修正意見 | ||||
4 | 3 | 2 | 1 | |||||
危機處理與環境改善 | E-1具有處理應變的能力,以行動領導,化解各項校內外衝突與危機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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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建立有效能的行政機制及資源,依程序及分層負責原則妥善處理各項親師生危機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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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重視校園環境與安全之整體規劃,充實軟硬體設施,並建立各項檢核機制,落實管理績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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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依法執行各項營繕工程、經費運用或設備採購,改善校園學習環境、空間活化利用及教學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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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我 評 鑑 | 事 實陳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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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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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辦學績效評鑑(項目六)
評鑑 向度 | 評鑑指標 | 自評分數 | 小 計 | 修正意見 | ||||
4 | 3 | 2 | 1 | |||||
提升優質學力與發展學校特色活動 | F-1提供學生多元學習社團及發展學校本位特色之藝術人文與體育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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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透過多元評量檢核教學效能及鑑別學生學習成效,並有具體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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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協助教師發展多元教育活動,實施領域補教教學措施,落實「均等」及「適性」的教學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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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輔導弱勢學生改善學習成效,對高關懷學生訂有具體輔導措施,建立學校各項提昇優質學力的具體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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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 依照學校特色或重點自行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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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我 評 鑑 | 事 實 陳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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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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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評鑑表(表七)
評鑑 向度 | 評鑑指標 | 表現水準 | 說明 (針對尚可、待改進) | 修正意見 | ||||
優異 | 良好 | 尚可 | 待改進 | |||||
教育理念與政策規劃執行 | A-1具備教育專業理念,營造校園和諧共榮氣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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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能擬定校務發展近、中、長程計畫並執行檢討。 | ||||||||
A-3能有效落實教育政策(例:友善校園、資訊教育、英語教學、本土語言、性別平等、中輟輔導等)。 | ||||||||
A-4能積極參與各項計畫提昇校園情境。(例:永續校園、健康促進學校、綠色學校等) | ||||||||
校務經營正常化與統合協調 | B-1具備「統整判斷」、「計畫管理」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落實學校行政績效管理及檢核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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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建構符合學校本位之行政組織,整合「親師生」共同願景與學校教育永續發展方向。 | ||||||||
B-3落實常態編班、正常化教學、教師授課時數及班級編成符合各項法令規定。 | ||||||||
B-4能夠有效協助解決親師衝突及管教問題,統合協調各項助學資源(例:家長會、教育基金會等)。 | ||||||||
行政決策與組織領導 | C-1各項校內會議組織運作正常。(例:校務會議、教評會、性平會、午餐稽核小組、校園環境小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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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依照法令落實不適任教師輔導、處理機制及各項教師獎懲考核。 | ||||||||
C-3落實各項校務文書、設備及財產管理符合績效責任與分工確實。 | ||||||||
C-4校務經營決策與經費管理能有效改善教學需求並能滿足親師生之期望。 | ||||||||
課程管理與領導教師專業發展 | D-1透過教師對話,帶領教師提升教學效能,落實課程及教學評鑑,協助教師專業成長與進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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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領導教師發展符合學校及教師需求之專業進修、教師創意教學計畫並能進行成果發表。 | ||||||||
D-3具備課程發展與領導的專業知能(證照),落實學校課程目標及發展校本課程。 | ||||||||
D-4定期檢核學校教學績效,訂定確實可行之學生學習基本能力輔導改善計畫。 | ||||||||
危機處理與環境改善 | E-1具有處理應變的能力,以行動領導,化解各項校內外衝突與危機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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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建立有效能的行政機制及資源,依程序及分層負責原則妥善處理各項親師生危機事件。 | ||||||||
E-3重視校園環境與安全之整體規劃,充實軟硬體設施,並建立各項檢核機制,落實管理績效。 | ||||||||
E-4依法執行各項營繕工程、經費運用或設備採購,改善校園學習環境、空間活化利用及教學需要。 | ||||||||
提升優質學力與發展學校特色活動 | F-1提供學生多元學習社團及發展學校本位特色之藝術人文與體育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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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透過多元評量檢核教學效能及鑑別學生學習成效,並有具體成效。 | ||||||||
F-3協助教師發展多元教育活動,實施領域補教教學措施,落實「均等」及「適性」的教學成效。 | ||||||||
F-4輔導弱勢學生改善學習成效,對高關懷學生訂有具體輔導措施,建立學校各項提昇優質學力的具體作為。 | ||||||||
F-5 依照學校特色或重點自行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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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評鑑 | 綜合意見與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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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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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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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修正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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