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學校教育優先區推動,與方便計畫的初審及複審,請各校務必注意下列事項:
* 請依縣府提供計畫範例格式修改。
壹、親職教育暨家庭訪視
1.版面請以A4直式橫書。
2.附檔如有多個檔案,請以WORD彙整成好幾頁的一個WORD檔案,切 勿將多個檔案壓成一個壓縮檔。
3.掃瞄的檔案,請注意方向,不要忽轉左或忽轉右,甚至顛倒,這會讓審查人員歪著頭看,不利審查。
4.辦理日期與星期,一定要標示出來,對審查會有所助益。請注意是申請107年度。
5.計畫請依審查意見彙整表修正申請表、實施計畫、概算表,講座(場次、日期、時間、個案學生數)、個案家庭輔導(每學期每個案限家訪2次、日期、時間、個案學生數)…等(缺一不可)。可參考範例改編。
6.講師鐘點費:講師請註明內聘(800元)或外聘(1600元),講師姓名請註明"另聘"。(並請先註明預定辦理講座的主題名稱)
7.親職教育活動辦理專題講座活動部分,需要編列加班費以不超過核定總經費(不含個案家庭輔導經費)10%。
8.雜支(請勾選已標示有”雜支”這一欄位(並勾選雜支的百分比,它會自動計算金額);切不可在”其他”欄位中自己繕打雜支(這不會自動計算%數))在核定總經費(不含個案家庭輔導經費)6%內,但雜支不可支水、電費、場租等。
9.親職講座(須附流程表)請在課餘時間(不包括週三和週五下午)辦理。
10.個案家庭輔導應在課餘時間(不包括週三、週五和段考下午)辦理。
11.被刪除經費部分不得再編列,並應再修正計畫內容。
12.誤餐(便當)費最高70元,但不得與加班費重複請領(即工作人員不可既領加班費,又領便當)。
13.於1600~1800安排親職教育講座活動,有違民間作息慣例,請學校調整 活動程序。
<例>其他縣市容易出現的錯誤表述:
1.計畫之實施對象應以目標學生之家長為優先,而非”以學生家長、全校教職員暨○○社區民眾”。
2.親職教育計畫未呈現”親職教育講座活動程序表”(即表格中明確呈現辦理日期與各鐘點之辦理內容,如報到、領取手冊、校長致詞、內(外)聘講師講授之講座題目、綜合座談等等)。
3.依學校所提計畫專題講座內容,只限親職教育相關講座,至於”如何消費很重要”、”桌遊” 、”親子歡唱、共遊”等不符親職講座範疇。
4.依審查原則:書籍、講義、文件費等以總經費20%核列。
5.個別家庭訪視雖有計畫,但缺目標個案分析暨輔導策略與訪視紀錄表,酌刪○人次○元。
<例>其他縣市容易出現的錯誤表述:
1.計畫之實施對象應以目標學生之家長為優先。
2.依審查原則”四、辦理親職教育活動講師鐘點費,每場次最高時數,
以假日白天 3 小時、夜間 2小時為原則”,且5月7日辦理”親子
共學創意DIY”與他國美食饗宴”均不符合優先區親職教育講座辦理
性質,因此刪減4節外聘講師鐘點費4892元。另9月26日(星期
二)夜間以2小時為原則,且原訂電影欣賞亦不符合優先區親職教
育講座辦理性質,刪內聘講師鐘點費2節1600元。
3.依審查原則:講義、文件費等以總經費20%核列,核減材料費○元。
4.以上親職講座主題與經費,煩請修正,並經教育局同意後據以執行。
貳、學校特色:
1.版面請以A4直放橫書
2.附檔如有多個檔案,請以WORD彙整成好幾頁的一個WORD檔案,切 勿將多個檔案壓成一個壓縮檔。
3.掃瞄的檔案,請注意方向,不要忽轉左或忽轉右,甚至顛倒,這會讓審查人員歪著頭看,不利審查。
4.辦理日期與星期幾,一定要標示出來,有利審查。
5.學校的特色活動仍是以目標學生為主,切不可喧賓奪主而以”全校學生為目標對象”。
6.服裝費不補助。
7.講師鐘點費僅可用在各特色的講師上,不可移作領域學科補救之用。
8.請注意年度是107年。
9.請注意目標學生的姓名個資問題,如學生名字只要打”張○○、…….”。
10.特色課程單位以節計算,排課時間請注意是否為假日或寒暑假(不可將課全排在寒暑假上課)
11.寒暑假期間排課一天之內不超過4節,每節之間要有休息時間。
12.審查後刪減特色或設備經費,若鐘點費數量、金額無法相符,經 費短少部分由學校自籌。
13.自107年開始,第二項和第四項特色項目,請一次提2個年度計畫與經費。
14.第四項申請的器材或設備單價超過1萬元以上,請列為資本門。
<例>
1.依106年優先區審查原則,學校的特色活動仍是以目標學生為主,因此計畫的「實施對象」,煩請修正為”本校中高年級學生(40人),其中含目標學生 18 人,目標學生佔參加學生 45.00%。
2.計畫中請增加”行政職掌表”。
餘請參閱107年度教育部教育優先區計畫各補助項目審查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