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4/10(星期五)4/13(星期一)新生線上報到

一、本學年度新生入學全縣採新生線上報到

(一) 時間:410(星期五)413(星期一)線上報到,方式如附件操作說明:

掃描上方QR code 或網址https://schoff.ilc.edu.tw/new登錄,於線上完成問卷及相關資料填寫後,當系統顯示「已於宜蘭縣立國華國民中學報到成功並完成資料填寫」即為完成報到。

倘於報到截止前未完成報到,且於報到截止後,學校有滿額情形,則視為放棄優先入學資格審查及排序。

(二)  613(星期六) 全縣統一辦理新生常態編班國語文、英語文、數學三科測驗,當日7:40~8:00到校,自行攜帶2B鉛筆、橡皮擦

考場座位等相關細節,612(星期五)16:00請見本校網頁公告。

二、6月13日(星期六)繳交文件:

() 本張通知單。資料若有誤漏,請直接於通知單上直接於空白處修改

() 符合特殊身份同學另需繳交:
a. ()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b. 原住民:戶口名簿影本(已有註記原住民身份)。
c. 學生本人身障手冊影本、父母重度以上身障手冊影本。

三、其它:

(一) 報到期間無法報到,或有意就讀私立或其他國中學校,請於410日(星期五)前來電告知註冊組,電話9513062分機202。

(二) 本校訂於729(星期) 上午10:00視聽教室進行新生編班及導師抽籤,歡迎家長蒞臨指教。

(三) 新生始業輔導(新生訓練) 818(星期二) ~ 19(星期三),二個半日。學生第一天請著制服,12:00後放學;第二天著運動服,攜帶餐盒餐具,在校用完午餐12:40後才放學。汽機車接送區,如紙本通知附件。若有其他變動,請見本校網頁公告http://www.ghjh.ilc.edu.tw/

 

 

國華國中115學年新生常態編班測驗注意事項 

˜

˜ 0613(星期六) 新生常態編班測驗

(一) 日期及時間:613(星期六) 上午800到校

(二) 攜帶: 2B鉛筆、橡皮擦、環保杯(學校備有飲水機)

(三) 若持有以下身分,減免註冊費者,請繳交證明:

  1. (中)低收入戶:鄉鎮公所核發之當年(中)低收入戶證明
  2. 學生/家長(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3. 原住民學生: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需註明山地或平地原住民)

(四) 考試教室配置 (新生常態編班測驗前一天16:00後,於學校網站、穿堂公佈個人教室、座位)

 

(五) 新生常態編班時間表

                  
08:00~08:45繳交入學通知單及資料
09:00~09:13前3分鐘做答題說明  09:03開始智力測驗-語文施測測驗過程

中途無下課休息時間

10:00統一放學離校

09:13~09:27前2分鐘做答題說明  09:15開始智力測驗-數量推理
09:27~09:40前3分鐘做答題說明  09:30開始智力測驗-圖形推理
09:40~10:00新生訓練重要注意事項說明

˜ 0613(星期六) 親職講座

(一) 本校停車位有限,請儘量騎乘機車到校。

(二) 親職講座地點: 本校自強館

                  
08:00~08:15【家長入席】家長領取親職手冊並入席就座
08:15~09:00【校務報告】校長暨家長會長致詞 / 校務報告暨意見交流
09:00~10:00【專題講座】講題:12年國教適性入學宣導

˜ 0818(星期二)0819(星期三) 新生訓練

(一) 時間:818(星期二)7:30-12:0019(星期三)7:30-12:40,二個半日。學生請於7:30進入各班教室。

(二) 攜帶: 原子筆、筆記簿、環保杯、(新生入學考試報到時所發的)暑假作業。

(三) 學生第一天請著制服,12:00後放學;第二天著運動服,攜帶餐盒餐具,在校用完午餐12:40後才放學。

汽機車接送區,如附件。若有其他變動,請見本校網頁公告http://www.ghjh.ilc.edu.tw/。

(四) 學生若這二天不能來,請務必事先向學務處生教組 (分機302) 請假。

˜暑期活動招生:                                         ※國華國中聯絡電話:03-9513062

項目說明負責組長
樂團

(國樂/管樂)

欲加入國樂團/管樂團的學生,得參加暑假集訓,以便銜接日後課程,其它詳見報名表學務處

活動組長 分機303

音樂班管弦樂團詳見報名表輔導處

藝才組長 分機604

體育限定社團詳見報名表學務處

體育組長 分機311

 

滿額學校居住事實審查作業及相關證明文件說明

    • 新生滿額審查作業說明
        • 依據:宜蘭縣政府114年10月14日府教學字第1140172842號函,給家長-宜蘭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分發作業流程(國華國中學校網頁20251017公告)。
        • 宜蘭縣政府業已公告本校為滿額總量管制學校,請預先備妥居住事實審查文件。
        • 請貴子弟於國中新生線上報到開放期間04.10(五)~115.04.13(一)內完成報到

        倘於線上報到截止前未完成報到,且於報到截止後學校有滿額情形,則視為放棄優先入學資格審查及排序

        • 本校若於報到截止後有滿額情形,將於115年4月14日(二)12:00於本校網頁(https://www.ghjh.ilc.edu.tw/)公告須進行居住事實審查作業,並請所有完成報到之新生家長依照以下說明,到國華國中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滿額國中居住事實審查作業家長應注意或配合事項如下:

        1. 自115年4月14日(星期二)上午8:00至1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00為止,請依「新生編號」排定時段,攜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及居住事實審查文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到本校四樓視聽教室進行審查作業,以維護學生優先入學權益。

        倘於審查作業截止日4月17日(星期五)15:00前未完成資料繳交(含補繳),則視為放棄優先入學資格審查及排序

        1. 為避免您等候多時,建議依照下表排定的時間,到校繳交相關文件查驗。
          • 審查地點與時段(請依「新生序號」排定時段到場):
        審查地點審查時段
        日期上午下午
        時間新生序號時間新生序號
        本校

        4樓

        視聽

        教室

        04/14(星期二)13:00-14:00001~020
        14:00-15:00021~040
        15:00-16:00041~060
        04/15(星期三)09:00-10:00061~08013:00-14:00121~140
        10:00-11:00081~10014:00-15:00141~160
        11:00-12:00101~12015:00-16:00161~180
        04/16(星期四)09:00-10:00181~20013:00-14:00241~260
        10:00-11:00201~22014:00-15:00261~280
        11:00-12:00221~24015:00-16:00281~301
        04/17(星期五)09:00-10:00302~3221.365~405號是優先入學身份,

        不必到校繳交證明文件

        2.04/17(星期五)13:00~15:00前為補件時段

        10:00-11:00323~343
        11:00-12:00344~364
        • 補件期限:04/17(星期五)13:00~15:00前。
        1. 本校於4月20日(星期一)前完成報到條件排序,並於4月21日(星期二)前轉發「滿額證明單」至超額學生就讀國小(倘為非就讀本縣國小者由本校逕行通知),並請至鄰近未滿額學校報到就學,不受原學區劃分之限制。
        2. 持「滿額證明單」請於4月24日(星期五)前完成超額改報到作業

         

        「居住事實證明文件」相關規定,請詳閱背面說明

         

         

        • 居住事實證明文件說明

        依據宜蘭縣政府115年3月6日府教學字第1150036440號函,重申有關本縣115學年度滿額學校新生分發條件、序位及入學審查認定相關事宜之說明三、說明四及說明五。(國華國中學校網頁20260308轉知公告)

        • 居住事實證明文件,由學生家長檢附下列各款證明文件之一辦理:
        • 設籍地房屋所有權狀

        須以新生「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為名;並注意「土地權狀、購屋證明等」皆符合。

        • 經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

        須以新生「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為名;並注意「未經公證契約」則符合。

        • 公家宿舍配住證明須以新生「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為名。
        • 其他經學校查證確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

        有關前揭「(四)其他經學校查證確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涵蓋範圍,經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作業委員會決議,以新生「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為名之電費、水費,二種擇一,請出具最近二期之連續單據」「以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為名之稅單(房屋稅、地價稅),請出具最近一期之單據」由家長擇一舉證審查。

        • 設籍在同一門牌號碼之新生於分發滿額學校時,以一人為限(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暨新生分發作業實施要點第8點第3項)
        • 以上學生家長檢附證明文件之署名,請另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等足資證明與新生關係的文件。
        •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校教務處(03)9513062#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