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四條規定:

轉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四條規定: 
 
本條例所稱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之課程或教育宣導內容如下: 
 
一、 
正確性心理之建立。 
 
二、 
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 
 
三、 
錯誤性觀念之矯正。 
 
四、 
性不得作為交易對象之宣導。 
 
五、 
兒童或少年從事性交易之遭遇。 
 
六、 
其他有關兒童或少年性交易防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