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學校制訂班級的健康生活守則

(1)兒童健康生活守則

 ※獎勵方法
1.
每學期自動至牙醫診所進行口腔檢查者,蓋集點卡5格。

2.視力不良有就醫者,蓋集點卡五格。

3身體體重通知單,請家長閱讀並簽名,於期限內繳回者,蓋集點卡5格。
4.
抽查指甲及攜帶手帕通過,蓋集點卡2格。
5.
抽查正確洗手通過,蓋集點卡2格。

6.抽查潔牙用具及技巧通過,蓋集點卡2格。

7.整週下課均有走出教室於週五蓋集點卡2格。

8.整週上課坐姿端正及座椅空於週五蓋集點卡2格。

9.整週主動打招呼及口說好話於週五蓋集點卡2格。

10.各項健康檢查回條能於期限繳回者蓋集點卡5格。

11.健康生活檢核表及相關健康學習表單核章,期限繳回者蓋集點卡5格。

12若有其他健康生活習慣表現優異者,教師可酌情蓋集點卡。

13.家長有全程參與學校舉辦之親職教育相關講座(若校內有舉辦時),蓋集點卡3格。

14.每月潔牙達100%比率者蓋集點卡2格。

15.每月含氟漱口水達100%比率(含補漱)者蓋集點卡2格。

※懲處方法:
1.
潔牙用具若不能於當學期第5週攜帶齊全者,扣格數5格。

2.當月午餐後潔牙執行率未達100%者(除家長未同意參與者外),扣格數5格。

3.若當學期含氟漱口水執行率未達100%者(除家長未同意參與者外),扣格數5格。

4.若健康檢查回條期末前未繳回者,扣格數10格。

5.測量視力時若已配鏡而未配戴者,扣格數10格。

6.健康學習護照遺失補發,扣格數10格。

7.依據教導處規範之懲罰辦法扣格數。

                                            教導處健康中心 啟

(2)過程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