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項目一.2.2依據「環境教育法」規定,按時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108年度環境教育計畫及執行成果Post author:賴玉帆Post published:2019 年 10 月 15 日Post category:行政與管理 依據「環境教育法」規定,按時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108年度環境教育計畫及執行成果說明:本校108年度所有教職員工及學生環教時數均超過4小時。說明:108年度提報計畫項目及實施時間一覽表。說明:108年度研習成果時數總覽。 相關內容104_1-3-2_本校依規定完成提報環境教育成果2015 年 9 月 18 日104_1-2-2_學校環境教育願景2015 年 10 月 7 日108年度:項目一.2.1依據環境教育法規定,按時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當年度計畫2019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