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Post author:劉建成Post published:2013 年 11 月 4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一、102年8~10月份陳報員山鄉公所清潔隊之資源回收量資料: 二、本校9月份資源回收費用繳庫憑證: 相關內容104_5-5_環保教育相關海報定期張貼2015 年 4 月 8 日105年_4-3-2_本校已指派專人查詢空氣品質預報及校園網站設超連結至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網站2016 年 9 月 26 日105年_4-1-1_本校曾獲永續校園計畫補助,持續維管成效良好2016 年 10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