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Post author:劉建成Post published:2013 年 11 月 4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一、102年8~10月份陳報員山鄉公所清潔隊之資源回收量資料: 二、本校9月份資源回收費用繳庫憑證: 相關內容105年_4-3_校園空氣品質教育活動執行檢核表2016 年 10 月 21 日3-11-1全校總動員–參與社區大清掃活動2012 年 12 月 11 日103_4-1_參加宜蘭縣永續校園局部改造計畫執行成果發表會暨申請104年度輔導訪視說明會2014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