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Post author:frimaire1019Post published:2012 年 11 月 25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4-6-1檢附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more@]一、101年7~10月份陳報員山鄉公所清潔隊之資源回收量資料:資源回收呈報員山鄉公所’.pdf二、四月及七月份資源回收費用繳庫憑證: 相關內容4-4-1本校用水情形至101年11月止,較100年11月止,共計節省1.72%。2012 年 11 月 27 日4-6-1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2013 年 11 月 4 日103_4-4_配合經濟部水利署『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用水措施網路填報系統』2014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