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1-2-2 依據「環境教育法」規定,按時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106年度環境教育計畫及執行成果。(105年度執行成果)Post author:廖秀娟Post published:2017 年 10 月 23 日Post category:行政與管理https://drive.google.com/a/tmail.ilc.edu.tw/file/d/0BwRgZcwT83a1OFhLZUM1NzNIU0E/preview相關內容106 1-3 擬定106年度節能減碳計畫。2017 年 10 月 23 日102_五-7-1 獲得單位補助-全民環境教育行動方案-實施在地食材活動計畫書2013 年 8 月 2 日105_1-2_環境教育簡介(3)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推行小組組織表及成員2016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