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1-2-2 依據「環境教育法」規定,按時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106年度環境教育計畫及執行成果。(105年度執行成果)Post author:廖秀娟Post published:2017 年 10 月 23 日Post category:行政與管理https://drive.google.com/a/tmail.ilc.edu.tw/file/d/0BwRgZcwT83a1OFhLZUM1NzNIU0E/preview相關內容104_1-1_暑假期間到校活動,隨手垃圾勿亂丟,並且做好回收工作2015 年 7 月 2 日106 1-1 環境教育、校園做環保及節能減碳等相關公告。2017 年 10 月 23 日104_1-5_擬定推展環境教育相關計畫:每學年度實施計畫(子計畫)2015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