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1-2-1 依據「環境教育法」規定,按時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106年度環境教育計畫及執行成果。(106年度環境教育計畫)Post author:廖秀娟Post published:2017 年 10 月 23 日Post category:行政與管理https://drive.google.com/a/tmail.ilc.edu.tw/file/d/0BwRgZcwT83a1WUs3VEhTT2ppeXc/preview相關內容104_1-9_積極爭取各單位補助或結合社會資源推動環境教育(移動的森林)2015 年 10 月 25 日103-一-7-1 成立並運作學生環保服務隊2014 年 11 月 13 日101_一.6獎勵機制2012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