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1-2-1 依據「環境教育法」規定,按時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106年度環境教育計畫及執行成果。(106年度環境教育計畫)Post author:廖秀娟Post published:2017 年 10 月 23 日Post category:行政與管理https://drive.google.com/a/tmail.ilc.edu.tw/file/d/0BwRgZcwT83a1WUs3VEhTT2ppeXc/preview相關內容102- 一 -7-2 成立並運作學生環保服務隊_實際運作2013 年 11 月 29 日105_1-2_環境教育簡介(4)本校歷年推動環境教育之獎項2016 年 10 月 29 日104_1-4_辦理學校環境教育自評,且連結完整2015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