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6 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數據Post author:jing25Post published:2011 年 12 月 10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 說明:每月5日前提報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頭城鎮公所說明:校園推動廚餘、落葉回收再利用成果統計表相關內容104_4-2_參與推動宜蘭縣環境教育電子護照(宜蘭綠卡)計畫~學校行為的落實(參加資源回收活動)2015 年 11 月 15 日103-四-4-1 配合經濟部水利署「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用水措施網路填報系統」2014 年 11 月 26 日102-五-1規劃設置水循環再利用設施、綠建築2013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