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6 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數據Post author:jing25Post published:2011 年 12 月 10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 說明:每月5日前提報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頭城鎮公所說明:校園推動廚餘、落葉回收再利用成果統計表相關內容104_4-2_參與推動宜蘭縣環境教育電子護照(宜蘭綠卡)計畫~學校行為的落實(參加資源回收活動)2015 年 11 月 15 日101_四3.上網填報二手制服、教科書及學用品回收再利用情形。(回收再利用至少兩項達70%以上執行率)2012 年 11 月 16 日103-四-6-2 積極參與或辦理「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電池回收計畫201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