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5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Post author:不老,年輕的師Post published:2014 年 11 月 19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辦理情形四、5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1.每月5日前回傳資源回收數據至鄉公所相關內容四、5配合經濟部水利署「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用水措施網路填報系統2012 年 11 月 20 日四、其他配合措施辦理情形–7.積極參與環保署辦理之加強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2011 年 12 月 9 日四、7辦理或參與縣市環境教育活動201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