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國中環保教育成立及運作
宜蘭縣立宜蘭國民中學 「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宜蘭縣立宜蘭國民中學跟藥物揮手道再見~藥物回收計畫
跟藥物揮手道再見~藥物回收計畫
請自然領域教師將暖化議題融入教學,並提供教學影片欣賞。
節能減碳
世界地球日—配合休息時間不開燈
99宜蘭國中環境保護小組委員會成員名單
宜蘭縣立宜蘭國民中學
環境保護小組委員會成員名單
C主任委員 : 李振南 校長
C副主任委員 : 簡亞霖 學務主任
C執行秘書 : 张宏誌 衛生組長
C執行助理 : 林淑娟 護理師
C委 員 : 游宗懋 教務主任
C委 員 : 宋明忠 輔導主任
C委 員 : 蔡鵬運 總務主任
C委 員 : 林麗娟 事務組長
C委 員 : 蔡啟文 導師代表
C委 員 : 曹美靜 導師代表
C委 員 : 楊芳宜 導師代表
C委 員 : 郭啟在 社區代表
C委 員 : 郭家驥 家長代表
宜蘭國民中學校園做環保執行事項
宜蘭國民中學校園做環保執行事項
(一)垃圾、有害物質減量及資源化 :
1.辦公室及會議室內應多利用可重複使用之玻璃(瓷)杯。
2.多使用可換筆蕊之原子筆或鋼筆作為書寫工具。
3.公文用紙、名片、各種報告及其它用紙等,應適量印製,並使用
「再生紙」雙面印刷。
4.空白背面紙再利用,可將已用過紙面做「作廢」標識,另一面空白部分
做為非正式報告之影印或草稿用紙。
5.各級機關依其特性,於適當位置設置廢棄物分類回收箱,並建立內、外
回收系統。
6.公務車更換機油應至合格且有回收廢機油設備之修車廠(場)。
7.福利社或員工消費合作社儘可能不販售香菸,應回收而未參與回收廠商
之商品及以發泡塑膠為包裝容器之商品,並以不供應塑膠袋為原則。
8.購物時自備購物袋及盛物容器,儘量不購置或使用以發泡塑膠為包裝容器
之商品。
9.儘量少用清潔劑、地板亮光劑。
10.減少使用二甲苯、甲醇等有毒溶劑之空氣芳香劑或電話筒之芳香片錠。
11.辦公文書儘量使用橡皮擦、少用修正液,儘量使用訂書針、迴紋針、夾子
等物品,省用含苯膠水;並減少含甲苯、乙醇等有害物質之簽字筆。
12.辦公室裝潢不使用含石綿等有害物質之隔音、隔熱或防火材料。
13.委託清潔公司清除垃圾時,應將資源和非資源垃圾分開處理。
14.倡導購用較少包裝之物品。
15.各級機關設有餐廳者,可購置高溫消毒機具,並多利用可重複使用之容器,
以高溫消毒維護衛生安全。
16.推動戒菸活動,儘量不在公共場所抽菸。
17.辦公室用品之採購應儘量採用具「環保標章」或符合「綠色消費」觀念
之物品。
18.各機關宜加強管制出版品之印製及分送數量,避免浮濫浪費;並應以
「再生紙」雙面印刷。
19.開會、講習除茶水及依規定供應飯盒外,應不再提供點心及飲料。
(二)環境管理 :
1.加強中庭花園、辦公室及廁所盆栽之綠美化管理。
2.定期防除蒼蠅、蚊蟲、蟑螂及老鼠等病媒害蟲。
3.確實要求承包辦公室環境清理之清潔公司,依契約所訂範圍加強清理。
4.飲水機、廁所等應有專人定期清潔並放置檢查紀錄表。
5.電話定期擦拭。
6.辦公大樓全面禁菸。
7.辦公室冷氣機之冷卻水塔,應定期清洗,通風口應保持清潔,以維護室內
空氣品質。
8.加強儲藏室及地下室環境管理。
9.應避免於辦公室內進食,且應將食物殘渣妥善包紮處理,防止引誘孳生
病媒害蟲。
10.重視汽、機車保養。
11.注重環境衛生用藥使用方法,適度噴灑殺蟲藥劑。
12.配合國家清潔週,辦理全體員工辦公室清潔運動。
宜蘭縣立宜蘭國中推行「校園做環保」實施計畫
宜蘭縣立宜蘭國中推行「校園做環保」實施計畫
一、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師生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協辦單位:各處室
四、實施期程:自九十五學年度起
五、成立環境保護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名單如下。
召集人:校長、執行秘書:總務主任、委員:訓導主任、教務主任、輔導主任、人事主任、會計主任、事務組長、體衛組長等9人定期考核成效(考評指標及評分標準如附件一),並將考核紀錄存檔備查
六、不定期舉辦環保宣導活動並提供員工及學生環境保護相關資訊。
七、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做法:
1、各處室確實執行資源回收分類,將可回收資源集中放置於聚寶屋,並將回收成果表按月函報宜蘭縣環境保護局。
2、使用可再用之茶杯、可換筆蕊之原子筆或鋼筆、可添加補充液之印泥或打印台。
3、報廢之電腦、印表機、廢日光燈管等全面回收交由回收商,並逐月紀錄。
4、各種報告及宣導資料等,適量印製或使用e-mail 傳送,並儘量使用再生紙及雙面印刷;空白背面紙應再利用。
八、環境管理:
1、注意辦公室擺設是否整齊及空間是否明亮。
2、積水容器、儲存室、倉庫等定期清理。
3、飲水機每月維護乙次;每三個月檢測水質;水塔至少每年清洗乙次。
4、廁所放置檢查紀錄表定期檢查,化糞池每年清理一次。
5、水龍頭使用省水器;馬桶水箱內放置裝水寶特瓶。
九、其他配合措施:
1、學校週邊道路及環境定期清理
2、室內溫度達28度始使用冷氣,人員離開後關閉電源。
十、經費:由各處室業務費支應
十一、獎勵:考核結果成績優良之處室,依規定予以獎勵,成績欠佳者,列入考核參考。
十二、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