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市清潔隊暨社區學校資源回收站形象改造
介紹來賓 | 隊長講述 |
市長宣導 | 市長宣導 |
頒發 | 合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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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山野環境教育活動
宜蘭縣立宜蘭國民中學
學務處環保志工服務實施要點 103.9.1
一、依據:
宜蘭國中校園志工服務實施辦法。
二、目的:
1、訓練學生為公眾服務,藉以培養其責任心與榮譽感。
2、養成學生良好之服務奉獻人生觀。
3、不影響課業學習原則下,提供學生多元嘗試機會。
三、志工分類:
全校性服務志工(A類)。
四、對象:
由一、二、三年級學生自由報名,對環境衛生服務有興趣且負責任、
具服務熱忱及品性優良,且經學務處同意者。
五、實施方法:
經衛生組培訓通過後由學務處登記為正式志工。
六、環保志工的職責:
1、協助每日校園環境清潔及整理。
2、協助回收室每日回收工作。
3、協助各項活動之環境清潔及垃圾整理。
4、臨時交辦事宜。
七、服務時段
1.每天上午7:20至7:40
2.每周三下午2:15至4:00。
八、獎勵:
擔任校園志工服務工作達一學期,經學務處審查合格者,由學務處頒發
「宜蘭國中校園志工服務證明書」。
九、本要點奉校長核准後實施。
承辦人: 學務處主任: 校長:
學生接受獎勵活動照片
103學年度宜蘭國中教室佈置及環保綠化比賽辦法
三、佈置原則:
(一)各班佈置內容應有一中心主題,尤以有關九年一貫各領域課程之內容,或
有關進德修業,足以啟發興趣之中心設計為佳。
(二)佈置方式應注意美觀、大方、整潔、醒目。
(三)儘量要發揮創造之精神。
(四)其他應注意事項如下:
2.儲藏櫃與公物要善加利用、保管。
3.牆壁門窗應力求整潔,桌椅排列要整齊。
4.減少使用保麗龍、PP板、珍珠板等不可回收物品佈置教室。
5.儘量使用廢棄物如:飲料罐、舊報紙、各種紙盒、寶特瓶...等作佈
置材料以收廢物利用之效。
6.綠化各班教室。
四、佈置時間:103年9月1日起至9月22日止。
五、經費:由各班班費支出。
六、評分:由學務處聘請老師擔任之,其評分標準如下:
(一)內容30%。 (二)整潔20%。
(三)美觀及綠化30%。 (四)環保及創新20%。
※本學期評分時間:103年9月22~26日。
七、獎勵:
(一)每年級各選出成績最優之班級前三名請校長各頒獎狀乙紙。
(二)各年級前三名班級導師請提供至多8名同學,各記嘉獎兩次以玆鼓勵。
八、指導老師:由各班導師指導,同時亦可請有關老師參加指導。
九、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宜蘭縣立宜蘭國中一○三學年度第一學期教室佈置比賽評分表
班級 | 分數 | 名次 | 備註 | 班級 | 分數 | 名次 | 備註 | 班級 | 分數 | 名次 | 備註 | |||
301 | 201 | 101 | ||||||||||||
302 | 202 | 102 | ||||||||||||
303 | 203 | 103 | ||||||||||||
304 | 204 | 104 | ||||||||||||
305 | 205 | 105 | ||||||||||||
306 | 206 | 106 | ||||||||||||
307 | 207 | 107 | ||||||||||||
308 | 208 | |||||||||||||
309 | ||||||||||||||
310 |
(一)內容30% (二)整潔20% (三)美觀及綠化30% (四)環保及創新20%
評審老師簽名:
102學年度宜蘭國中教室佈置及環保綠化比賽照片
教室公佈欄環保專欄 | 教室設置綠化植物 |
教室走廊設置綠化植物 | 教室公佈欄環保專欄 |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書
103清洗水塔作業
宜蘭縣立宜蘭國民中學飲水機管理及維護辦法
一、依據:
(一)行政院衛生署公佈之﹝飲用水管理條例﹞。
(二)環保署「飲用水設備維護管理辦法」。
二、目的:
(一)定期維護本校飲水機,確保學校飲水水質,以達到安全
飲用標準。
(二)定期檢驗飲用水,確保學校飲水安全。
三、使用飲水機的正確方法:
(一)飲水機只供飲用,不可作其他用途,如洗手、洗臉、洗球、洗毛筆等。
(二)飲用時嘴部不可接觸到噴水頭。
(三)使用時輕按開關,不可猛力按壓。
(四)茶葉、泡麵等殘渣等不可棄置於飲水機之台上,應倒入垃
圾筒。
(五)飲水機損壞,應隨時報告事務組。
五、飲水機之清潔維護工作:
(一)濾心每三個月更換一次。
(二)如遇水質變劣時,濾心隨時清洗或更換。
(三)清洗或更換濾心後之飲水機,須放水流出十分鐘以上,方可飲用。
(四)飲水機由各班負責管理,每週一檢視各人經管之飲水機,檢視電源、水源、溫度顯示,並擦拭飲水機台面。
(五)飲水機損壞時,應立即停用掛上『停止飲用』之標示,並通知廠商修護。
六、水質查驗工作:
(一)每三個月通知檢驗單位由飲水機採取水質查驗一次,必要時進行加驗工作。
(二)檢查項目為總菌落數、大腸桿菌等二種。
(三)飲水機水質標準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之規定
辦理。
(四)查驗結果不良時,應立即停用並掛上『停止飲用』之標示,排除不良因素後再進行水質複驗,查驗結果合乎標準再供飲用。
(五)檢驗水質抽驗台數以八分之ㄧ之比例進行。
(六)飲水機水清洗濾心、更換濾心記錄保存二年。
七、檢驗不合格之處理:
(一) 立即公告禁止使用,並於飲水機明顯處懸掛告示警語。
(二) 採取應應措施,同時進行設備維修工作。
(三) 設備維修完成後,應再進行水質複驗,檢具合格水質標準證明查驗,完成改善後,使得再供飲用。
八、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宜蘭國中–飲水機請廠商每月定期保養,每三個月更換濾心
飲水機維修表 | 換新飲水設備 |
更換新飲水設備 | |
更換新飲水設備 |
宜蘭國中登革熱病媒蚊自我檢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