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_其他配合措施_宜蘭國中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宜蘭縣立宜蘭國民中學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一、實驗操作之安全要領

(一)實驗課前準備工作

1.進入實驗室先打開窗戶,保持通風。

2.知道滅火器和沖洗裝置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3.依照組別座次,坐於固定之組桌,各組遴選組長。組長對實驗及技能課程應負成敗職責。

4.保持安靜,分組組長清點器材和人數,向老師報告。

5.實驗時各組組長應分配每一位組員工作,並於時間內完成。

6.詳讀書本課程內容,熟悉操作方法

7.實驗前應熟悉可能發生的意外以及緊急應變措施與安全防護措施。

8.初學者或對一個不熟悉的實驗,應有老師在旁指導。

(二)實驗課上課中

1.注意聆聽老師講解實驗操作程序和危險事件之防範方法。

2.依照實驗步驟操作,並細心觀察和記錄。

3.分組討論並提出問題,請教老師。

4.操作完畢,完成實驗記錄。

5.實驗室中,嚴禁追逐、嬉戲、喧嘩和危險的操作,以免意外發生。

6.從事實驗工作時務必集中精神專心一致。

7.課程操作時,務須小心謹慎,以防意外事件發生。如有意外發生時,應馬上通知教師。

(三)實驗結束後

1.將廢棄物分類集中。

2.清洗玻璃器皿、桌面及水槽中的雜物。

3.整理桌面,並將器材放置整齊。

4.實驗結束後,應關閉所有不用之電源。

5.離開實驗室前請徹底洗淨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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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驗操作安全圖例

圖一 插頭或插座如有損壞或接

觸不良,應速換或修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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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 學生做實驗時,老師應在旁指導,除非必要,切勿於放學以後,單獨進行實驗,以免發生危險無人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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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 稀釋濃硫酸,需特別小心,應

將硫酸徐徐沿器邊流入水中,並時

加攪拌;切勿加水於酸中,以免硫酸

沸騰飛濺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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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四 傾倒液體時,應沿著玻棒或器

壁徐徐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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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五 觀察、嗅聞任何化學藥品時,切

勿將臉靠近容器,以防中毒,應以手揮引該氣體以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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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六 不可用酒精燈去點燃另一個

酒精燈,且燈內酒精勿裝太滿,約八

分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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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七 若有銳利的玻璃管邊緣,可利

用加熱方式,使管口平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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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八 將溫度計、玻璃管、或漏

斗從橡皮塞或軟木塞中插入或拔

出時,宜用抹布包裹,徐徐旋轉

插入或拔出,若必要時也可用水

或凡士林作為潤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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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九 使用試管加熱時,切勿將試管對著自己或他人,以防止試管內的物質

飛濺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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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十 切勿直接加熱量筒,以免爆破。

三、實驗室化學藥品管理方法

(一)實驗器材含有化學藥品時,應注意瓶身標籤上是否有詳細標示下列事項:

1.名稱

2.主要成分

3.危害警告訊息

4.危害防範措施

5.製造商或供應商:(1)名稱;(2)地址;(3)電話。

(二)化學藥品儲存櫃需依不同特性分類,且櫥櫃要上鎖,學生不可任意拿取。

(三)化學藥品儲存櫃放置處要避免日曬、照光及溫度的控制,避免化學藥品自燃或變質。

四、緊急事件處理流程

實驗室災害之處理原則如下:

(一)、事故通報:

1. 發現火災、爆炸或化學品洩漏等緊急狀況之人員,應立即就近通知相關人員或告知處室辦公室及健康中心。

2. 相關人員或告知處室辦公室及健康中心人員應立即赴現場瞭解,並告知各實驗場所之人員緊急狀況,並研判是否通知相關之救援單位。

3. 有毒性化學物質外洩之虞時,實驗場所負責人應立即採取洩漏之緊急防治措施,並通報環保主管機關。

(二)、緊急通報內容:

進行意外發生進行通報時,通報人必須簡短、正確的告知事故性質、地點、現場狀況,以及需要協助事項。

緊急通報內容包括:

1. 通報人單位、職稱、姓名及通報人員電話。

2. 事故發生時間。

3. 事故發生地點。

4. 事故狀況描述。

5. 傷亡狀況報告。

6. 已實施或將實施之處置。

7. 可能需要之協助。

(三)、緊急疏散:

實驗室應規劃緊急逃生路線(應標示逃生方向、安全門、安全梯)位置,並張貼於實驗室明顯位置。

下列事故發生時,單位主管或實驗室負責人即應立刻實施疏散,引導人員至操場或中庭等空曠場所,遠離事故現場,災害類型及疏散時機如下:

災害類型 疏散時機 毒性氣體外洩

1.實驗室毒性氣體外洩且已達危害濃度

2.洩漏短時間內無法有效控制,可能繼續蔓延可燃性氣體大量外洩

實驗室可燃性氣體濃度可能已達爆炸下限

火災

1.實驗室火警無法立即控制且可能繼續蔓延

2.實驗室存有其他易燃物質或有爆炸之虞

鄰近場所事故

1.鄰近場所毒性氣體外洩

2.鄰近場所發生火警,可能影響人員安全

(四)、現場管理:

災害現場應由單位主管、實驗室負責人或上課教師負責指揮,執行以下管理措施,以確保人員安全,以及搶救工作之順利進行:

1. 疏散非參與搶救之人員。

2. 隔離污染區,管制人員進出。

3. 視事故狀況,聯絡化學品供應商、消防及緊急處理單位尋求協助。

4. 確認搶救者穿戴完整之個人防護設備,方可進入災區救人。

5. 組成緊急應變搶救編組,採互助支援小組方式進入災區救人。

6. 迅速將患者搬離現場至通風處,檢查傷患症狀,並給予適當的急救。

(五)、急救處理原則:

人員有化學性中毒現象時,依下列原則進行緊急處理:

1. 急救前要確定對傷者或自己無進一步的危險。

2. 吸入有毒氣體如一氧化碳等應立刻打開門窗或將傷患移至室外。

3. 化學藥品灼傷皮膚或眼睛時,應立刻用流動緩慢的水沖洗患部至少四分鐘。

4. 對於最急迫的人員給予優先處理,必要時應將傷患立即送醫,並告知醫療人員曾接觸之化學物質,在安全無虞的前提下,最好攜帶中毒物、化學容器或記下MSDS 編號以利醫生急救。

5. 若意識不清、昏迷、失去知覺,則將患者做復甦的姿勢且不可餵食。臉色潮紅患者應使其頭部抬高,臉色蒼白有休克現象應使其頭部放低。

6. 若患者心跳停止、沒有呼吸,應立即施予心肺復甦術。

7. 有自發性嘔吐情形者,讓患者向前傾或仰躺時頭部側傾,以減低吸入嘔吐物造成呼吸道阻塞之危險。

8. 傷患搬運:

(1)搬運傷患前需檢查其頭、頸、胸、腹部及四肢之傷勢,並加以固定。

(2)讓傷患儘量保持舒適之姿勢。

(3)若需將患者搬運至安全處,應以身體長軸方向施行。

(4)搬運器材必須牢固。

9. 儘速送醫治療。

五、善後處理

(一)、人員除污處理

1. 設置除污場所,急救人員離開現場之前先做好裝備及工具的除污工作。

2. 以水沖洗防護裝備及洩漏處理工具。

3. 簡易測試是否有殘留毒性化學物質,若有應再進一步清洗。

4. 清洗水應予以收集,必做妥善處理。

5. 於指示在特定區域將防護裝置脫除,脫除之防護裝置及除污處理後的

6. 廢棄物宜置於防滲塑膠袋或除污廢棄物容器中,待進一步處理。

(二)、災害現場除污處理

1. 保持洩漏區通風良好,且清理工作須由穿著適當個人防護具之人員負責。

2. 消防冷卻用之廢水,可能具有毒性,應予以收集處理。

3. 可用細砂撒於洩漏處,並以大量水和毛刷沖洗再以不產生火花之工具將污砂剷入桶中。

4. 少量殘留之化學物質可以使用清潔劑和水徹底清洗,產生之廢水應予以收集處理。

5. 受污染之廢棄物尋找合格廠商處理。

六、本守則經校務會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