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國中100學年度班級環境綠美化競賽實施辦法

宜蘭國中100學年度班級環境綠美化競賽實施辦法

  1. 目的:充分應用及綠化、美化空間,使校園環境能達成放鬆心情及紓解壓力的功效,並提供全體師生有更優質的教學環境。
  2. 主辦單位:學務處。
  3. 參賽單位:全校各班級。
  4. 競賽規則:
    1. 時間:上、下學期開學後一個月起至學期末〈開學第一個月為準備期〉。
    2. 方式:就各班教室環境〈含走廊、回收架、掃具櫃、花圃等〉以盆栽或其他方式進行綠美化佈置。
    3. 評分小組:敦請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衛生組長及美術老師代表1位,合共5人組成評審團。
    4. 評分依據:根據各班綠化、盆栽擺放〈50%〉及掃具、回收架、垃圾桶區域的美化程度〈50%〉加以評比,並於學期中每個月第一週依各班的維護程度進行複評〈各學期進行三次〉予以加減分。
    5. 評分方式:學年度統整評分結果〈以初評分數乘70%加上三次複評分數各乘10%為總分〉。
    6. 獎勵方式:各年級擇優三班頒發獎狀並全班予以敘獎鼓勵。

      第一名:全班同學敘以小功乙次,並頒發獎狀以玆鼓勵。

      第二名:全班同學敘以嘉獎兩次,並頒發獎狀以玆鼓勵。

      第三名:全班同學敘以嘉獎乙次,並頒發獎狀以玆鼓勵。

  5. 本辦法經 校長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