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_1-2-3節能減碳推行小組組織及成員

宜蘭縣蘇澳鎮士敏國小推動節能減碳實施計畫

壹、依據

依97年6月5日行政院通過「永續能源政策綱領」之三、(二)、4、(1)「推動政府機關學校未來一年用電用油負成長,並以2015年累計節約7%為目標」,經濟部擬具「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及旨揭事宜,業由行政院以97年8月6日院臺經字第0970030865號函准予備查在案。

貳、目的

體認全球能源耗弱及污染問題嚴重,配合國家節約能源及環境教育政策,實踐於學校基礎教育,透過校內節約用電、用水及用油量宣導,以不成長為基礎,發揮節能減碳的教育功效。

參、實施期程

自104年1月1日起實施。

肆、組織

(一)節約能源推動小組 (組織架構表小組之成員隨職務異動而調整)

職稱

姓名

執掌

備註

召集人

校長

綜理本校節約能源推動相關事宜

 






總務主任

1.訂定本校節約能源推動執行計劃。

2.組織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行政運作模式及會議紀錄。

3.推動執行節約能源各項工作事宜。

4.負責節能環保及綠色產品相關物品統計與採購。

5.校園綠化美化及協助班級綠化美化。

6.負責檢查電源電器之維修保養。

7.隨時檢查水龍頭及沖水設備之維修保養。

8.張貼「節約用電」、「節約用水」之標示。

9隨時宣導全校人員用電正確觀念。

 


教導主任

1.協助擬定融入「節能減碳」於學校總體課程計劃,與各學年、各領域課程計畫中。

2.舉辦各項融入「節能減碳」宣導之學藝競賽。

3.鼓勵各班教室佈置,展示能源教育宣導資料。

4.辦理資源回收垃圾分類工作。

5.推動「辦公室做環保」之各項工作。

 

委員

全體教師

1.配合教導處實施資源回收垃圾分類等相關活動。

2.指導學生節約能源之知能及行為習慣之養成。

3.隨時注意學生節約能源,隨時輔導矯正。

4.配合教學,實施「節能減碳」宣導融入式教學。

5.身體力行,做為學生能源教育之表率。

 

 (二)節約能源責任區域負責人名單(組織架構表小組之成員隨職務異動而調整)

 

負責單位名稱

責任分區名稱

負責人

備註

校長室

校長室

校長

 

教導處

主任

一年級教室

導師

 

二年級教室

導師

 

三年級教室

導師

 

四年級教室

導師

 

五年級教室

導師

 

六年級教室

導師

 

領域教室

任課教師

 

自然教室

任課教師

 

美勞教室

任課教師

 

電腦教室

任課教師

 

多功能教室

任課教師

 

樂學館

任課教師

 

圖書室

教務組長

 

幼稚園

幼教老師

 

總務處

主任

辦公室

主計

 

健康中心

護士

 

會議室

工友

 

貯藏室

工友

 

廚房

廚工

 

其他區域

工友

 

伍、具體方案

ㄧ、節約用水

(一)控制洗手臺水閥流量,並加強檢視漏水狀況。

(二)適時換裝省水式水龍頭。

(三)小便池自動沖水器沖水時間適量調短。

 

二、節約用電


般教室(含專科教室)

1.下課時一律關掉電燈、電扇等電器。

2.升旗時一律關掉電燈、電扇等電器。

3.午餐及午休時間11:55~13:20一律關燈。

4.燈管及教室電器有異常時,儘速與工友張小姐聯繫檢修,以減少電力浪費。

5.長時間不使用電器設備時應切掉電源,拔掉插頭,減少待機損失。

6.教室電腦短時間不用(待機)時,隨手關掉螢幕及喇叭,以減少電力浪費。

7.掃地時間隨手關閉電燈、電扇。


行政辦公室

1.各辦公室視室內辦公人數而調整開燈開電扇的量。

2.離開辦公室應關閉電燈、電扇。

3.研習會議場地視參與人數多少而選定適合大小的地點,避免場地過大,造成電

力的浪費。

    1. 樂學館(體育館)如非光線陰暗,影響教學,則不開啟水銀燈;開燈時以左右錯開的方式,避免將所有電燈點亮,徒增浪費。

2.圖書館請圖書志工負責管理電器使用狀況,依使用人數才開燈和電扇。

3.假期關掉全校電源,僅留各辦公室及必要處所。

三、節約用紙

(一)開會時,禁止使用紙杯,並鼓勵使用環保杯、瓷杯、玻璃杯或自備茶杯等。

(二)除簽呈公文或其他必要之情形,鼓勵使用雙面或回收紙影印;公文受文對象為本校單位(同仁)者,除密件外,儘量不加附公文信封,並鼓勵重複使用。

(三)鼓勵開會利用多媒體設備報告或說明,減少會議資料之印製。

(四)確實做好紙類回收工作。

四、自我評量及檢討

(一)用電量之評核應與前一年同期之用電量作比較,無特殊理由,用電不得成長。

但無前一年同期用電量時,以同年前一月之用電量作比較。

(二)用電指標(總用電量/樓地板總面積)與經濟部能源局網站公布之同類型機關

或學校用電指標比較。

(三)定期檢討各責任區域之執行情形。

(四)定期就採行節約用電措施進行檢討,並追蹤、分析用電量差異原因及擬定改善

對策:

1.夏月檢討網路填報:於10月15日前上經濟部能源局網站填報。

2.年度檢討網路填報:於次年1月15日前上經濟部能源網站填報。

陸、預期成效

ㄧ、節約用水:以不增加為原則。

二、節約用電:在正常使用下,與上年度相比︱+5%為目標。

柒、督導考核

本小組不定期督導考核有無資源不當運用或浪費之情形;對於執行不佳之責任區域,限期提出改善報告,並追蹤其改善情形。

捌、經費:由本校年度相關經費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