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3-3 全面使用可重複使用之物品Post author:cclPost published:2013 年 11 月 26 日Post category:校園環境管理三、3全面使用可重複使用之物品(推動禁用免洗餐具政策、辦公室會議室及教室內使用可重複使用之茶杯、使用可換筆蕊之原子筆或鋼筆等)。 1. 辦公及教學文具用品儘量採買環保產品或可更換筆芯之用品。 2. 校長室、辦公室全面使用可重複使用的茶杯。. 3. 各項會議亦全面使用重複使用之茶杯。 相關內容廚餘回收2011 年 12 月 5 日清淨家園全民運動2010 年 10 月 8 日103_3-8-2宜蘭縣蘇澳鎮士敏國民小學飲用水管理維護辦法201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