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大湖國小102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宜蘭縣大湖國小102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一、競賽宗旨:鼓勵各班加強語文教育,提昇學童語文能力及學習興趣,並配合各項教育宣導,特舉辦此競賽。

二、競賽內容:

項目

對象

主題

比賽(交件)

日期

朗讀

三四年級(閩南語)

五六年級(國語)

生命教育

口腔保健

319()
1:00
於圖書館

作文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六年級

環保教育

性別平等

人權教育

全民國防教育

419()

寫字

一二年級(硬筆)

三四年級(書法)

五六年級(書法)

法治教育

健康體位

全民國防教育

419()

繪圖

一二年級(護眼尺)

三四年級(漫畫,標語)

五六年級(海報)

視力保健

正確用藥

全民國防教育

48()


三、競賽員名額:

1、各項競賽每班以三名為限。

2、海報設計作者以三名為限

四、評判標準:

1、朗讀:語音50﹪、氣勢40﹪、儀態10

2、作文:內容50﹪、結構與修辭40﹪、書法與標點10

3、寫字:筆勢與功力60﹪整潔與美觀40﹪、每錯一字扣5分,漏寫一字扣3分。

4、繪圖:創意50%、顏色與技巧40%、整齊與美觀10%

五、獎勵辦法:每項競賽每年級取前三名,並頒發獎狀和記點獎勵之。第一名記15點,第二名記12點,第三名記10點,其他參加獎記3點。

六、本實施要點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之,修訂時亦同。

承辦人      教學組長         教務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