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大湖國小102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一、競賽宗旨:鼓勵各班加強語文教育,提昇學童語文能力及學習興趣,並配合各項教育宣導,特舉辦此競賽。
二、競賽內容:
項目
| 對象
| 主題
| 比賽(交件)
日期
|
朗讀
| 三四年級(閩南語)
五六年級(國語)
| 生命教育
口腔保健
| 3月19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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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六年級
| 環保教育
性別平等
人權教育
全民國防教育
| 4月19日(五)
|
寫字
| 一二年級(硬筆)
三四年級(書法)
五六年級(書法)
| 法治教育
健康體位
全民國防教育
| 4月19日(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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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圖
| 一二年級(護眼尺)
三四年級(漫畫,標語)
五六年級(海報)
| 視力保健
正確用藥
全民國防教育
| 4月8日(五)
|
三、競賽員名額:
1、各項競賽每班以三名為限。
2、海報設計作者以三名為限
四、評判標準:
1、朗讀:語音50﹪、氣勢40﹪、儀態10﹪
2、作文:內容50﹪、結構與修辭40﹪、書法與標點10﹪
3、寫字:筆勢與功力60﹪整潔與美觀40﹪、每錯一字扣5分,漏寫一字扣3分。
4、繪圖:創意50%、顏色與技巧40%、整齊與美觀10%。
五、獎勵辦法:每項競賽每年級取前三名,並頒發獎狀和記點獎勵之。第一名記15點,第二名記12點,第三名記10點,其他參加獎記3點。
六、本實施要點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之,修訂時亦同。
承辦人 教學組長 教務主任 校長